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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14 阅读数:人阅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顺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丽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顺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丽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公告编号:2023-003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龚友良先生、罗东先生、蔡素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顺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41.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3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资金为6,840.6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媒体来访及投资者调研接待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媒体来访及投资者调研接待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已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0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300万元变更为20,4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300万股变更为20,40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2)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现将对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4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田添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90号),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41.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3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6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41.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3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资金为6,840.63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3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438.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985.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4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4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3431.72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641.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6,985.19万元。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99.37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41.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3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不超过6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90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41.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3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90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矿集团截至2023年4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90号);

5、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7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已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0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300万元变更为20,4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300万股变更为20,40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8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研试中心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振龙

联系电话:0791-83782902

传真:0791-83782902

电子邮箱:inf.office@nmsystems.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1360”,投票简称为“南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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