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横幅广告
  • 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公司重组的方式有哪些?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一文读懂!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14 阅读数:人阅读

 

公司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一)公司合并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第(九)项、第四十六条第(七)项、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首先,如果是国有企业,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合并事项。其次,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就合并事项作出决议。再次,由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合并事项,制定具体的合并方案。最后,签订合并合同并在相关报纸媒体上进行公告,然后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主席令第63号)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应准备的相关法律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当事方企业合并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企业合并的商业目的。

2、企业合并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企业合并各方当事人的股权关系说明。

4、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各单项资产和负债及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相关资料。

5、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合并前企业各股东取得股权支付比例情况、以及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

6、工商部门核准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三)被合并企业未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和有关债务的处理

被合并企业应尽而未尽的纳税义务和承担的债务由合并后企业承继。如果以公司合并形式进行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主席令第63号)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被合并企业应尽而未尽的纳税义务和承担的债务,在合并之后,由于承继关系的存在,合并后的企业就会面临承担合并前企业纳税义务的风险。

公司收购

公司收购(acquisition)是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股份的购买行为,是将资产、运营、管理的控制权从一个企业转移到另一个企业,前者变成后者的子公司,但是其法人地位并不消失。收购目的是为了实现业务的战略投资组合。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指出,企业收购是指由一个企业,即购买方,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企业收购的直接目的是获得目标企业的经营权或控制权,收购对象可以是目标企业的股票,也可以是目标企业的资产。

在股权收购的情况下,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根据收购方购得的股权数量,收购结果大致有以下类型:

参股,收购方购得目标企业的部分股权,收购方进入目标企业的董事会,不一定以控股为目的;

控股,收购方获得目标企业较多股权,成为目标企业的控股股东;

全面收购,收购方以全面控制被收购方为目的,收购对方的全部股份,目标企业转化为收购方的全资子公司。

在资产收购的情况下,收购方取得目标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不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

与股权收购相比,资产收购的对象不是目标企业的虚拟资本,而是目标企业的实物资本,是实物交易。

并购企业不需要承担目标企业债务偿还和人员安排等责任,交易的风险小,交易也比较方便。

公司收购流程

1,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

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应由董事会形成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选择。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收购实质上是目标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全方位、详细了解,在此过程中,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

5,签订收购协议

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中最为核心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涉及的所有问题作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最根本性文件。

公司兼并

兼并(merger)含有吸收或合并、吞并之意。一般情况下,兼并是两家公司在相对平等的基础上将业务进行整合,将其拥有的资产、运营、管理等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协同效应。几乎所有的合并都是由一家企业作为主导,接管另一家企业。

广义兼并是指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以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为目的的行为。

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兼并都是一种产权交易活动,是一种有偿交易,可通过购买资产或股权实现,支付的手段既可是现金,也可是股票或其他形式。

吸收合并是一家公司吸收另一家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丧失法人资格,被吸收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吸收公司继承,吸收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继承,合并各方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失去法人资格,并依法办理新设公司的登记事项,成立一个新公司。

公司并购

并购的涵义更为广泛,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兼并与并购两者的侧重点不同,前者强调行为,后者更重结果,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

进一步总结:

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按照收购的标的,可进一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

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一般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组成一个新企业。原来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新公司承担。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设,兼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只有兼并方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兼并和收购主要区别在于,兼并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而收购是取得对方控制权。在实践中,兼并和收购经常合在一起使用,简称并购。

我是

@王泽南同学
如果文章对你有帮助,记得花一秒钟点赞关注,感谢大家支持!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dacesmiling@qq.com

标签:
微信

三青

当你还撑不起你的梦想时,就要去奋斗。如果缘分安排我们相遇,请不要让她擦肩而过。我们一起奋斗!

微信
阿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