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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一集团破产重整公告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14 阅读数:人阅读

 

江苏希尔发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希尔发破管字第038号

2021年4月7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128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江苏希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尔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4月13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1281破15-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希尔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年6月15日,债务人向兴化市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认为债务人产业结构合理、行业前景好,具有相应的特种行业生产资质,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请求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021年7月8日,债务人联系了一名意向投资人,并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

鉴于上述情况,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对希尔发公司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希尔发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9日,登记注册地为兴化市戴南镇宁盐公路西侧,法定代表人为陈文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81608744032X,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不锈钢制品及半成品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期限自1996年4月9日至长期。希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陈文涛、解燕两人,其中陈文涛出资30,509,162元,持股比例为76.27%,解燕出资9,490,838元,持股比例为23.73%。根据工商备案的验资报告显示,希尔发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由各股东实缴到位。

根据管理人的调查,希尔发公司在五家公司持有股权,分别是泰州市利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兴化市富进化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兴化市众兴纺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兴化市富进废钢回收有限公司、江苏苏鑫不锈钢有限公司。其中,兴化市富进废钢回收有限公司目前已处于注销状态,其余四家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均显示为“经营异常”状态,管理人未发现该五家公司有实际独立的财产。

二、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无形资产和经营资质

1.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行为类别为钢压延加工、炼钢,有效期至2022年9月22止;

2.税务机关颁发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有效期至2007年6月10日止(已逾期);

3.两份不同形状的“希尔发”文字图样商标注册证,证号分别是第1531385号、第5484264号,有效期限分别至2031年2月27日、2029年6月6日。

(二)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的基本情况

希尔发公司目前登记在册的土地使用权包括三宗:第一宗是位于兴化市戴南镇史堡村(新厂区中心大道以南)的17314㎡的国有工业用地(证号:兴国用(2006)第001171号);第二宗是位于兴化市戴南镇史堡村(新厂区中心大道以北)的21879.4㎡的国有工业用地(证号:兴国用(2006)第001170号);第三宗是位于兴化市戴南镇五一路西侧(老厂区)的6483.7㎡的国有工业用地(证号:兴国用(2006)第00757号)。在上述三宗国有工业用地上,希尔发公司分别建造了15547.45㎡(证号:兴房证戴字第431700428号)、2932.2㎡(证号:兴房证戴字第431700832号)、2855.36㎡(证号:兴房证戴字第430130129号)的证载房产。希尔发公司新厂区的房产存在拆除翻建、增建扩建的情况,但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新厂区房产登记信息与目前房产现状并不吻合,有部分登记在册的房屋已不存在,亦有部分未登记的增建、扩建的面积。经管理人委托南京翼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进行实地测绘,希尔发公司新厂区目前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19164.79㎡,较证载面积多出685.14㎡。

2.存在的可能影响不动产价值的因素

第一,上述不动产均已被希尔发公司分别出租给22名承租人,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均未届满。经管理人调查,厂区内存在2014年以后新形成的附属设施及私自扩建的无证房屋,部分是由相关承租人投资形成的。此外,希尔发公司新厂区上所使用的水、电是以承租人希尔兴公司名义开户的。

第二,上述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虽登记在希尔发公司名下,但希尔发公司在征地时所应当缴纳的征地补偿款,由兴化市戴南镇史堡村村民委员会在收取后又返还给了希尔发公司,由希尔发公司按年向农民支付土地租金。经管理人调查,希尔发公司尚欠史堡村委会征地补偿款109万元。因此,投资人需要在投资款之外另行承担向史堡村委会返还109万元征地补偿款的义务,或者投资人也与史堡村委会协商继续履行希尔发公司与史堡村委会所签订的协议。

第三,希尔发公司厂区内共有约940.47㎡的厂房已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单独处置变卖给夏响凤,但该部分厂房座落于希尔发公司土地(宗地号321281034036GB01703)之上,该部分权利瑕疵届时将由投资人自行与夏响凤进行协商。

关于希尔发公司详细的不动产登记情况,意向投资人可至管理人处查阅相关登记资料、测绘资料以及评估报告。

(三)其他资产情况

1.车辆。管理人通过调查得知,希尔发公司名下共有三辆汽车的登记信息,分别为:东风牌中型板货车一辆,车牌号为苏MC1657;凌志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苏MC8666;桑塔纳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苏MC4133。前述登记的车辆年代久远,实际价值不大,均达到了报废标准。管理人目前尚未接管到前述车辆,车辆下落不明。

2.机器设备。希尔发公司尚有未被处置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电弧炉、行吊、地磅、拉丝机、锯床、氢退炉、漏包、变压器、配电柜等44种机器设备。经管理人核查,该些机器设备大多年久失修,处于零散拆卸状态,部分设备已分离出原安装地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机器设备的评估总价值为618.12万元。

3.办公用品。在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位置存放有办公家俱、沙发、会议桌椅、保险柜等11种办公设备,评估机构已逐一清点造册评估,评估总价值为1.04万元。

4.应收账款。由于希尔发公司未能移交2014年以后的财务账册、凭证,审计机构仅对希尔发公司2013年之前的财务账册进行了审计,2013年12月31日账面显示希尔发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778539.46元。考虑到相关债权凭证不齐全,至今已七年多,管理人认为应收账款的清收意义不大。

关于希尔发公司具体的机器设备情况、财务账册情况等,意向投资人可至管理人处查阅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财务凭证资料。

(四)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0日,管理人共计确认23户债权,其中:1.1户抵押优先债权,债权数额为35313862.66元(其中,18549347.29元债权对应抵押物为17314㎡的土地及5676.11㎡的房屋;16764515.37元债权对应抵押物为16项抵押机器设备。在对应抵押物变价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利,超出部分按普通债权处理);2.2户职工债权,职工债权金额为127694.78元;3.1户税款债权,债权金额为641219.2元;4.23户普通债权,债权金额为163781822.03元。以上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总金额为199864598.67元。

以上数据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统计的数据,由于债权补充申报及审核工作仍在进行,职工债权亦在进一步调查认定,故债权总金额可能会有所增加,最终应以法院的裁定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符合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可以作为联合体参与重整。希尔发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参加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意向投资人应认可本次招募公告,愿意承担可能出现和存在的投资风险。

4.意向投资人如为具有不锈钢行业生产制造、加工、经营经验的企业或自然人,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参选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需于提交报名资料之前,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至管理人账户,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报名资格。保证金将于投资人选定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至未中选投资人的账户,中选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用于冲抵后续应付款项。

保证金统一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江苏希尔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户:93200401011316889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化市戴南支行

2.风险提示

(1)因投资人原因导致转账失败或资金损失,保证金视为未缴纳,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中选后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已确定书面投资协议或拒绝履行投资协议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意向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对希尔发公司的现状及相关经营手续恢复事宜等自行调研,制定意向投资方案。意向投资方案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否则无效。意向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联合投资的,应当说明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职责分工,重整后的持股分配等。

2.意向投资人拟受让的股权份额要求。

3.意向投资人拟投资的数额及支付期限。

4.希尔发公司的后续经营方案。

5.对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的调整方案和受偿方案,以及为应对后续债权增加,预留或提存的分配财产处理方案。

6.意向投资方案中应确认:全额支付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债务人所欠社会保险费用;投资金额随时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并按规定缴纳管理人报酬;意向投资人与希尔发公司配合处理全部资产接管事务以及可能的资产、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意向投资人负责执行投资方案,自行承担投资方案和重整计划无法执行的风险等。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函;

2.意向投资人主体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证份复印件。

3.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期限等),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需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函及执业证书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4.资信证明:企业法人上一年度及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征信记录截图。

5.保证金支付凭证。

6.意向投资方案。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或由自然人签名,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予密封,在密封袋上表明意向投资人的名称并签章。

2.报名材料请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18:00前送至或邮寄至管理人处(管理人联系方式附后)。

3.意向投资人公开遴选,由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商请兴化法院、债权人委员会后,另行组织安排。

八、其他特别说明的事项

1.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3.本招募公告对债务人情况的描述,基于管理人的初步调查,旨在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初步了解,未必能完整、准确描述债务人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仅作参考之用。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组织对债务人的调查,并承担相应风险。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招募期间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预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

6.管理人联系方式: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2701室,邮编:225300;联系人:蔡留华、周网龙,联系电话:13401238552、13815938968。

特此公告。

江苏希尔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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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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