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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馆合作伙伴计划招商公告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11 阅读数:人阅读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以下简称广交会展馆)是世界一流的会展综合体,每年举办100多场展会活动,是中国第一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广交会)和中国家博会、中国建博会、广州国际车展、照明展、美博会等多场国际龙头专业展的举办地,在全球会展业享负盛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适逢举办第130届广交会,举世瞩目。为更好发挥广交会和广交会展馆对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现推出广交会展馆合作伙伴计划,旨在为广交会及其他品牌展的展客商提供更优质、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同时借助广交会平台的影响力驱动品牌发展。诚邀各优秀企业加入我们,精诚合作,互利共赢!

一、合作伙伴计划内容

广交会展馆与企业之间通过优势资源置换实现合作。企业为展馆提供产品、技术、服务等支持,展馆为企业提供相应价值的冠名、展示、宣传等资源。

二、招商需求

征集以下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的合作资源:

(一)礼宾服务(航空产品、接待用车、礼仪服务、酒及饮料、茶叶等)。

(二)展会服务设施(如LED、降温设备、防疫物资、安全防护器材等)。

(三)展会服务运营(如金融、保险、餐饮、物流、检验检测等)。

(四)宣传纪念品(如定制工作背包、定制宣传品、电子产品、文具套装、小家电等)。

(五)媒体宣传资源(如线上线下媒体资源、商圈广告资源等)。

三、合作伙伴资质要求

成为广交会展馆的合作伙伴,您应至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

(二)合作伙伴应理解广交会、广交会展馆的理念,并对广交会、广交会展馆有较强的支持力和推广能力等。

(三)以特许经营商身份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应提供特许经营合同;以代理商身份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应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实行许可或备案制度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供相关许可或备案证明。

(四)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原则上须达到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提供的产品应具备产品合格检验证明。

四、合作权益

成为广交会展馆的合作伙伴,您将可能获得以下一项或多项权益:

(一)广交会展馆冠名使用权(如获得“广交会展馆指定产品”等冠名授权)。

(二)国际化展示平台(拥有包括广交会在内的全年100多场展览期间的展示场地)。

(三)多元宣传媒介(广交会展馆吊幅、刀旗等线下广告资源及展馆自媒体平台的推介)。

(四)客户交流机会(广交会展馆大型活动邀约)。

五、联系方式

如果您想加入合作伙伴计划,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20-89139162

            丘先生  电话020-89139119

电子邮箱  zm@cantonfair.org.cn

招商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

六、其他事项

(一)用于合作伙伴计划的产品或服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或后果,均由产品或服务提供方负责或承担。

(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本次招商的所有事宜享有独立判断并决定的权利,无需做任何解释说明。

(三)在签订有关合作伙伴计划的合同之前,任何为完成此次广交会展馆合作伙伴计划招商而采取的行为,均不能视为对广交会展馆合作伙伴资格的确认,擅自利用这些行为或合作伙伴资格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将保留追究权利。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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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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