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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土地资源管理履职不力问题 典型案例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11 阅读数:人阅读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土地资源管理领域违建别墅、“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国家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问责倒逼整改落实,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资源管理领域履职不力典型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邵县原国土资源局在项目用地申报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12月,新邵县原国土资源局在新邵县替代原火法冶炼矿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建设用地项目挪移后用地申报工作中,违反报批程序规定,报送未经省厅备案的过程图,存在报批资料不实的问题,属于谎报项目区域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弄虚作假行为。2020年6月,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乔育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副局长欧阳逸珠、时任建设用地股股长彭玉胜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隆回县原石门乡国土资源中心所、花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不严问题。2013年至2019年,原石门乡国土资源中心所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未依法依规对祁都页岩环保砖厂非法占地问题作出处理。2019年至2020年,花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办理祁都页岩环保砖厂违法占地案时执法不严,未按要求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0年7月,原石门乡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刘述昌、花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员张爱国被立案审查,隆回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马乐成、花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尹路勇受到诫勉处理。

3.新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回龙寺镇人民政府未及时将非法占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问题。2017年12月至2020年,新宁县莲山兄弟砖厂存在建设厂房及附属设施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非法用地问题。新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在办案过程中,未及时将该砖厂非法占用土地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回龙寺镇人民政府在该砖厂违法用地卫片执法整改过程中,未按规定的整改时限将砖厂非法用地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7月,新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王敏波、回龙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土地资源管理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岗位职责,坚决依法办事,坚持从严执法,坚守纪法底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土地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将清理整治违法用地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整改任务,统筹协调推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土地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和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反馈问题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判、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如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要强化法治思维,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用地案件。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的联合协作,主动移送土地违法问题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两单一书”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扛实土地资源管理政治责任,持续加大违法用地整治力度,坚决遏止土地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势头。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跟踪日常监督和督导检查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移送问题线索。要加大督导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监管缺位、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对整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开展集中约谈,对违法问题突出、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违法用地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编辑:蒋雄军

审核:彭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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