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收益高过贷款利率,引发套利猜想
理财市场又出现了微妙变化。
随着贷款利率一路走低,而理财收益率一路走高,日前,理财收益率已经高过贷款利率。
单纯从收益率比较来看,用贷款的钱去理财,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可以“薅银行的羊毛”。这种现象的出现也引发了业界对套利行为的担忧。因为,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套利行为,资金相当于在金融市场空转,对支持实体经济无疑会产生消极影响。
那么,这种套利行为真的可行吗?它会引发哪些风险问题?
贷款利率走低
目前的贷款利率已经处在历史低位,无论是企业贷款利率还是个人贷款利率。
4月20日,在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阮健弘表示,3月份新发放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6%,比上年同期低29个基点;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4.42%,比上月和上年同期分别低11和41个基点。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也表示,目前的贷款利率处于历史低位,并有可能持续下行。
据Wind数据,2021年底,企业贷款的利率降至5%以下,为4.76%,此后一路走低。
4月23日,央行国际司司长金中夏对外表示,人民银行一直在大力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从去年的数据来看,2022年,我国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了34个基点,仅4.17%,这在历史上是比较低的水平。
不仅企业贷款利率走低,个人贷款的利率更是一路下行。
“我们银行个贷的最低利率已经到了年化3.65%左右了,而且要投放出去,现在都在积极做营销。”北京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市界投资汇。
据了解,目前招行、兴业、广发等多家银行的个人贷款最优惠利率区间为3%-3.85%之间。与一季度情况相比,贷款利率水平仍在进一步下滑。
日前市界投资汇发现,多家银行消费贷打起了“价格战”。临近五一小长假,部分银行加大了消费贷、大额信用卡的推广力度,多种利率补贴、折扣等优惠措施频现。
“我们近期发放了低息优惠券,根据系统审批的利率和额度,客户会不同幅度的利率优惠。”招商银行北京国贸附近一位客户经理告诉市界投资汇。
国有大行也参加了消费贷的“价格战”。工行融e借,贷款期限最长三年,随借随还,额度为600元至30万元,目前年化利率最低为3.7%。
而农业银行大额信用卡产品“乐分易”,在4月底前办理,最高可享600元话费卡。最高可申请30万元额度,期限可达60期,月利率为0.25%。
理财收益一路走高
与贷款利率下降的趋势相反,理财收益率却在逐渐走高。在经历了去年年底银行理财收益大幅下滑的困境之后,目前收益率普遍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反弹。
普益标准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季度末,理财公司存续理财产品14892款,占全市场存续理财产品的44.03%。理财公司存续开放式固收类理财产品(不含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为4.00%,环比上涨5.81个百分点。
从近三个月来看,理财公司固收类产品年化收益率超过4.5%。尤其是4月上半月,定开纯固收、固收+和最短持有期固收理财净值明显回升,半月年化收益率分别为5.0%、4.7%与5.7%,平均近3个月年化收益率高达4.9%、4.4%和4.1%。
招商证券银行团队表示,固收类理财收益已连续4个月保持较高水平,理财负反馈已经结束,存量产品赎回大幅减少。
危险的套利
由于个人贷款最优惠利率区间为3%-3.85%之间,而银行理财固收类产品近三个月年化收益率超过4.5%,用贷款来理财,理论上有0.6%以上的套利空间。
但这种套利机会并不可靠。
有业界专家提醒,在银行理财净值化背景下,对银行理财保持稳定高收益预期并不现实,未来债券市场的不确定依旧偏高。因为银行理财的收益与债券市场的表现高度相关,同时与投资策略等因素也有关系。今年年初以来,债券市场表现较好,所以一季度银行理财取得了较高的收益。
从券商报告中对后市的研判来看,未来债券收益仍存在下行空间,但下行速度会放缓,理财的收益能力也会下行,一季度的高收益不可持续。
除了个人,企业是否也会用优惠利率拿到贷款,然后去做理财?
▲(图源/视觉中国)
对于企业来说,由于银行贷款的资金通常会对资金流向有一定的限制,短期流动性贷款主要会用于支付员工公司、支付租金、购买原材料等;中长期贷款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而不允许变更贷款资金用途。而目前监管较为严格,贷款若没有真实用途较难申请,预计不会出现大面积套利行为。
由于有正式的公告,上市公司购买理财的情况,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对于理财的需求情况。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7日,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总规模达到了4581.99亿元,而去年同期为4647.12亿元,同比减少。这也说明,在存在套利空间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并没有出现所谓的“套利潮”。
实际上,监管机构已经多次针对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而下发罚单。今年2月,民生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办理业务被处罚。其违法违规事项包括: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银承保证金、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此外,渤海银行也因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而被罚。
4月20日,监管机构在《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再次强调,要规范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防止借款人利用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身份套取经营性贷款资金,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
看来,用贷款资金来理财,不是“无本净赚”的生意,不仅收益率不能保证,而且很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查。
作者 | 陈晓
编辑 | 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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