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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丽乡村”为名搞“面子工程”!当地回应来了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03 阅读数:人阅读

 

前不久,中国之声记者深入陕西、青海等地调查发现,部分地方以“美丽乡村”为名,耗费财政资金大搞“面子工程”,甚至竞相攀比。人口稀少的村庄集体收入微薄,却耗资近百万元建景观栏,而村里仍有道路泥泞不堪;偏远乡镇过半村庄建奢华门(牌)楼,造价数十万元……

对此,陕西、青海等相关部门回应,已提出整改措施,权威规范性文件正酝酿出台。多位受访专家指出,目前一些乡村建设出现“泛景区化”现象,不切实际的建设标准,也造成较重的村级债务等问题。如何有效遏制乡村振兴建设中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01

部分乡村热衷建景观

村民:都是“面子工程”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台子乡塘巴村有2700多口人,村集体经济薄弱,但其修起的门(牌)楼却远近闻名。记者在村口看到,一座大理石材质的门(牌)楼竖在路边,门柱两侧立有石狮,门楣上雕刻着双龙戏珠的图案,气派十足。塘巴村村民们对此很不以为然,认为这就是个“面子工程”。

△塘巴村耗费23万元修起的门(牌)楼(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

村民们表示,村里缺乏致富增收的门路,应把钱多用到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和致富增收上,耗资23万元修门楼“太过了”。而村里主干道的地下涵洞,一下雨就会积水,严重影响出行。

塘巴村是青海省委组织部的帮扶点。驻村干部表示,修建门(牌)楼用的是申请的省级资金,2015年到2018年期间,当地还修建了两个广场。记者实地采访,查阅相关台账发现,互助县有不少乡镇都存在使用财政资金修建门(牌)楼的现象。

记者还采访了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民和县等地多个村庄,发现建门(牌)楼现象在当地较为普遍。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近年来共修建门(牌)楼42座,其中2017年建起的大庄移民新村的门(牌)楼耗费40万元,而就在这前一年,大庄老村刚刚耗费53万元修了一座门(牌)楼;五十镇班彦村耗费45万元财政资金建起一座门(牌)楼;东沟乡耗费财政资金63万元给三个村庄建起了门(牌)楼。

△循化县清水乡马尔坡移民新村耗费40万元财政资金修建的门(牌)楼(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

一位修门(牌)楼的师傅说,门(牌)楼在当地称为“彩门”,一般造价30万至40万元,这并不是当地传统民俗,是近些年才有的攀比风气。

记者又来到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加隆台村采访,了解到这个村只有100多户500多口人,却于2019年耗费93万元财政资金修了9公里的铁艺围栏,而村里部分路段的硬化路直到现在还没修完。村干部说,村里一直想成立合作社搞种植,但苦于没有资金,至今也没有产业带领村民致富。

△加隆台村坑洼不平的道路两侧筑起崭新的铁艺围栏(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

恰卜恰镇15个村都建了铁艺围栏。加隆台村临近的上梅村,耗资102.6万元修了12公里的铁艺围栏;相近的东巴村,耗资95万元修了11公里的铁艺围栏。当地乡镇干部表示,虽然省上并未做出明确要求,但审计署审计的时候,提出有形象工程的嫌疑,如今这些项目已经全部叫停,不再审批。

02

为何热衷片面建景观?

乡镇干部:比投产业更容易出政绩‍‍‍‍

记者还采访了陕西咸阳市泾阳县、西安市等地部分村庄,建村标、亭廊、雕塑,修门(牌)楼、景观墙等现象,也在当地不同程度存在。记者在泾阳县兴隆镇西苗村看到,村主干道两侧有低矮的景观墙,户户院墙作画,还修了大理石石材的乘凉亭和木质长廊。

△泾阳县西苗村门口立起的村标(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

西苗村共478户1945人,是县财政局的对口帮扶村。泾阳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村里景观建设的资金来源为第六批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共计200万元。但他也承认,村里还不富裕,村集体经济收入一年只有十几万元,老百姓收入主要靠外出务工。

△西苗村家家户户门前修起的景观墙(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

当地村民认为,财政资金应花在刀刃上,多用在带动群众致富的产业项目上,而不应在景观项目上投入过多。村子看起来是漂亮了,但老百姓并没有什么实惠。西苗村村民说,村里的景观墙大约建于2019年,现在每年都要花钱维修这些景观墙。

有乡镇干部坦言,目前有些投向农村的项目资金发挥的效益有限。但如果用在“涂脂抹粉”的景观项目上,效果比较明显,比投到产业上更能看到政绩。此外,有些景观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缺乏层层把关的过程,相关档案随着基层换届也缺失严重。

03

当地回应:已提出整改措施

权威规范性文件正酝酿出台中

就陕西部分村庄出现“门墙亭廊栏”等不切实际的村庄美化亮化工程,财政投入较大,而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回应中国之声表示,目前已基本摸清了各地“门墙亭廊栏”类景观项目的总体情况,并提出了四项整改措施。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一是要求各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不搞背离群众意愿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二是立足实际、分类整治,对已建成的门、墙、亭、廊、栏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以拆代治,原则上保持原样,加强维护,确保其持续发挥功能作用。对在建的项目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在满足功能设计和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采取缩小建设规模,简化设计装潢,降低造价成本等方式,合理进行调整改造。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还表示,将规范“门墙亭廊栏”类项目管理、强化乡村建设总体风貌管控。此外,对财政资金支持的拟建项目工程暂缓建设,原则上不得使用各类脱贫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乡村建设资金等。

△陕西泾阳县西苗村一角,村里的景观项目共耗费200万元财政资金。(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

就青海多地一些乡村耗费财政资金竞相建设门(牌)楼,斥资数十万元甚至百余万元建景观墙、铁艺围栏一事,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回应称,当地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规范乡村建设的景观项目,权威性规范性文件正在酝酿中。

记者采访中进一步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开展相关排查清理工作。

04‍‍

专家:乡村建设“要雪中送炭

而不是锦上添花”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中心的调研团队,去年在湖北、安徽、江苏、湖南、陕西、四川等6省8个县2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调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时,发现乡村建设出现“泛景区化”倾向。

相关调研报告显示,不少地方把乡村振兴等同于乡村旅游,试图将村庄打造为高标准的旅游景区。但从现有案例来看,盲目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目标,既违背乡村旅游发展规律,也偏离乡村振兴的初衷,不仅没有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也产生了更多系列风险。一些不切实际的建设标准,还增加了村级债务负担。

调研报告建议,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应转变乡村建设思路,将政策目标回归到满足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上,乡村建设“要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此外,规范乡村建设片面“景观化”的同时,亟待给各地乡村旅游降温、防止乡村地产过度化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刘国华认为,乡村建设推进过程中,相关项目主管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科学导向,项目的选择应因地制宜,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

记者丨管昕

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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