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尘暴“卷土再来”,治沙任重道远
沙尘暴“卷土再来”,治沙任重道远
近来,北方多省市黄沙漫漫,引发了公众对于防沙治沙问题的关注。经过几代治沙人的努力,我国治沙问题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此次沙尘暴的再侵袭,说明治沙之路仍然漫漫。
早在1979年,我国就启动了“三北防护林工程”,此后又陆续启动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有效改善了北方沙区的生态环境,基本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转变。但也要看到,成果背后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在防沙治沙过程中非常重视植树造林的作用,它在阻挡风沙、保护农田、改善环境方面贡献巨大。然而,这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权衡考虑长期气候变化、水资源、林分密度、人为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过去10多年来,北方很多地区的人工林出现了大面积死亡问题,比如2013年至2014年,河北张家口坝上曾出现上百万亩防护林濒临衰死;辽宁章古台的樟子松人工林也曾出现衰退性枯死、枯顶等问题。这两起事件的主要原因就是缺水。沙区造林耗水量大、地区土壤水和地下水位下降、极端干旱天气、治沙项目水指标较少等因素的影响叠加,都导致水资源成为防沙治沙中最关键的制约因素。
在防沙治沙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水资源承载问题,不考虑水资源承载力而随意造林必然会导致防护林的衰退死亡问题。对此,我们需要努力做到“以水定绿”,协调造林与耗水的关系。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荒漠化研究所在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和呼伦贝尔沙地的研究,在东部沙地与林草交错带地区,要施法自然,营造“疏林草原”式生态系统,平衡生态与水的关系,以更好地维持治沙、生态服务与生态稳定的关系。
提高北方沙区防护林的可持续性,不仅需要考虑水资源的配置问题,从经营管理的角度来说,通过间伐降低林分密度也是维持防护林长期发挥服务功能,增强其可持续性的重要手段。我国不少地区早期治理土地荒漠化的过程中,急于求成而使沙区植树造林的密度过大,随着树木生长,加之后续管理跟进不及时等,就容易出现树木衰退、死亡等问题。因此,在造林时适当降低林分密度,对治理效果有积极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增强林分的气候适应性,坚持林草结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才能降低林分的衰退和死亡的风险。
还有一个需要重新认识的问题,即防护林的死亡。以坝上、章古台出现的防护林死亡为例,尽管其与造林密度、耗水量有很大关系,但我们也要改变传统的“防护林死亡就是不好的”定式思维,从“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性思维认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目前,我国治沙区造林以杨树为主,其寿命相对较短,死亡也属于正常现象,而这些树种在造林地区多数无法自然更新,需要人工促进更新造林。此外,有些地区通过人工营造防护林,改善了区域小环境,地表灌木或草本也得到了很好的恢复,沙地固定了。在此情况下,人工防护林的正常死亡可以为林下的灌草提供更多的水分供应,对整个生态系统来说也具有稳定性。
回到近日的沙尘暴事件中,还应该看到,此次北方多地出现的沙尘暴起源于蒙古国,并在我国北方加强。沙尘暴是不分国界的,根据多年来专家的研究估计,蒙古国中南部戈壁荒漠提供了亚洲沙尘29%左右的沙尘物质源,由于我国处于下风向地区,经常会受到来自蒙古国跨境沙尘暴的影响,对我国造成较大的经济社会损害。长期以来,我国对本国范围内的荒漠治理与沙尘暴起源等方面的研究较多,也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防沙治沙体系,但由于国界的限制,对蒙古国荒漠化问题的了解和认识相对较少,缺乏对两国的荒漠化与沙尘暴防控方面的系统性科学研究。因此,若能加强中蒙荒漠化与沙尘暴防控系统性研究与科技合作,建立起跨越中蒙两国的荒漠化防治体系,加强对草原和重要生态区的保护,将会在一定程度减轻沙尘暴对我国的危害。
(作者:时忠杰,系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荒漠化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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