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et 73 新译及注解
Sonnet 73
That time of year thou mayst in me behold
When yellow leaves, or none, or few, do hang
Upon those boughs which shake against the cold,
Bare ruind choirs, where late the sweet birds sang.
In me thou seest the twilight of such day
As after sunset fadeth in the west,
Which by and by black night doth take away,
Deaths second self, that seals up all in rest.
In me thou seest the glowing of such fire
That on the ashes of his youth doth lie,
As the death-bed whereon it must expire,
Consumd with that which it was nourishd by.
This thou perceivst, which makes thy love more strong,
To love that well which thou must leave ere long.
诗柒拾叁
你也许会见到那时节,在我的眼中。
当金黄余叶,或飘尽,或零落,孤悬
于抵御寒冷而萧瑟、颤抖的枝丛,
鸟儿已静默,唱诗坛只余残垣。
在我的身上,你可见那日夜交辉。
如同晚阳暮色在西边褪去,
渐渐,黑夜漫涌将它带回,
死神的化身,使一切归于安息。
在我的身上,你可见那火光灼灼。
燃烧在它那已逝青春的余烬上,
视若病榻,迎接注定的陨落,
使旧日的养料与它一同命丧。
意识到这些,你的爱会更加热烈,
珍重这爱人,你不久便要诀别。
注
1、line1难度很高,我斟酌了半日。
首先,在用词上,如“看”和“见”,我为了照顾后两节首行中的“可见”而选择了厚者;对于“眼”和“身”,前者比后者更文言、更诗意,所以我用它们来对应原文中的behold和see。我看了不少译本,许多译者都没有注意到这两组字的使用,我颇为失望。这样细枝末节的用词并不最重要,却最难斟酌。
其次,本句和第二、三节的格式是不一样的,这显然是莎翁有意而为之。所以,倒装的翻译在这里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要怎么倒呢?原文直译为“年中的那时节你可能在我身上看见”,这样译是没有错的,但诗意却大大消减了,还增加了歧义:这个“在我身上看见”可能被误解为实际意义上的“身上”(比如那时节在我衣服上挂着)而非抽象意义的。我试了多种排列方式,都免不了这个问题。所以我选择了“眼中”。behold是诗意的“看”,in me behold则是文言的“看我”(拉丁语习惯将动词放在句子末尾)。“在我的眼中”便保留了诗意,又消解了歧义。但很抱歉,它仍产生了新的歧义:可能被理解为in mine behold“「用」我的眼去看那时节”。如何在倒装下消除歧义,这是我半日思考未能解答的问题,实在遗憾。两权相害取其轻,我保留了这个译法。
2、对于line2、3之间hang upon的连接,莎翁既然将其断开押韵,译文自然也要断开押韵。
3、line4中的bare ruined choirs可能指16世纪时,亨利八世展开的镇压修道院行动。是时许多修道院被废弃。
4、line5的twilight主流译为与黄昏有关的词语。结合后文来看,这样理解是正确的——但这样译却是不妥的。twilight由twi- + light组成,前者与two同源,故字面义为“两光”,指的是月光与日光的交界,故意为“晨光”或“暮光”。韦氏词典中收录释义:
A light from the sky between full night and sunrise or between sunset and full night produced by diffusion of sunlight through the atmosphere and its dust.
这个词在15世纪被初次使用。在莎士比亚的时代,它还没有被“偏义”化,我认为应该按照其本义翻译。
5、line8的Death“死神”,大部分译本都将其前置,与上一句的black night放在一起,甚至还加个破折号。这其实是没必要的,因为原文就不存在中文难以翻译的「解释性语言」,比如which、that等等,那译文也没必要平白加一句解释。
6、尾联第一句的strong要和love关联,前者在新牛津词典里收录词源义blod, powerful,我译为热烈,保证不失“感性”。、
第一句和第二句中都有love,那自然也需要同样的两个“爱”字来承接。
第二句尤其难译。直译为“在这之前,去好好的爱那将与你长久离别的(人)”。leave ere long有劝诫之感,“趁他还未离去”。但译为中文,便缺少了些紧迫感,仿佛只是普通的规劝,并没有点出“我即将远去”。所以这一次,在诗意与原文的抉择中,我选择了舍弃原文,意译诗意。
莎士比亚的尾联需要突转,尤其是末行。如果没有译出原文中那种“看到leave ere long时骤然的心酸”,就不能算是好的译文。所以,“离别”一定是要最后才点出的;而且一定要点得轻巧、举重若轻,不然也失去了悲意。
这两条,很多译者也没做到。比如曹明伦
待看到这些,你的爱意会更浓。
对即将离去的生命会更加珍重。把“离去”提前写出,显得轻佻,诗意全无。下乘之作。
比如屠岸
看出了这个,你的爱会更加坚贞,
好好地爱着你快要失去的爱人!第二句语气紧张,甚至还加了感叹号,用力过猛,显得急躁。下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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