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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02 阅读数:人阅读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当代 公告编号:2021-10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12月24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施亮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公司关联方新彧投资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1200万元,期限1年,不收取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厦门新彧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接收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王玲玲为关联董事。关联董事王玲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 当代 公告编号:2021-10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八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12月24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辜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本次财务资助免于收取借款利息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当代 公告编号:2021-10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厦门新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彧投资”)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公司关联方新彧投资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1200万元,期限1年,不收取利息,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总额为12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彧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玲玲持有100%股权的公司,新彧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玲玲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名称:厦门新彧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THKLL0W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5日

5、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202-3室

6、法定代表人:王文艺

7、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新彧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玲玲持有100%股权的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彧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0、经查询,新彧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为新彧投资提供的借款本金。本次财务资助本金为人民币1200万元,期限为1年,不收取利息。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彧投资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本次财务资助免于收取借款利息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新彧投资累计发生的财务资助类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已于会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本次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本次财务资助免于收取借款利息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玲玲女士须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玲玲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本次财务资助免于收取借款利息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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