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人们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一种人格权,即再现、使用其肖像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对肖像的制作权和使用权;
(2)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肖像进行损害、玷污。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
肖像权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存在一些违法阻却事由,在司法实践及法学理论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2)为公民本人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3)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4)善意使用政治家及社会明星肖像的行为,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综上,我认为《xx生活报》刊登出你们照片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首先,该行为并非以以营利为目的;其次,如你所说,你们学校的艺术节也算在市里有一定知名度,《xx生活报》利用你们的肖像进行新闻报道属于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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