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位副省级落马,看“拔苗助长式”干部年轻化的危害
从两位副省级落马,看“拔苗助长式”过度干部年轻化的危害
最近南昌市两任原市委书记副省级干部龚某某、殷某某和一任原市长郭某“前腐后继”,一方面令人唏嘘不已,另一方面又发人深省。
翻开他们的履历可以得知,他们三人年纪轻轻就走上了县级领导岗位,龚不到27岁、殷不到30岁、郭快30岁就开始担任副县级领导,实现了绝大多数基层公务员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目标!但他们的最终命运是锒铛入狱,风光一时,悔恨一生!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拔苗助长式”的干部年轻化正在对各级组织造成严重的伤害!目前全国很多地方干部年轻化的队伍正在加速。很多地方,晋升副科级要求35岁以下,晋升正科级要求40岁以下,晋升副处级要求45岁以下,晋升正处要求50岁以下,超过年龄,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刀切、不含糊!
造成的结果是:
年纪大的提拔无望的干部躺平,担当干事的人减少,带坏了风气,影响了机关运行效率。年纪轻轻正是欲望膨胀的时候,往往禁不住诱惑、围猎,很容易利用手里掌握的职权去以权谋私,造成腐败。龚、殷、郭三人无疑是很好的例证!自古以来,我们奉行传统就是“中庸之道”,认为过犹不及。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需要时间的历练,需要一定成熟的斗争经验和思辨能力。绝大多数情况下,要成为一名将军,必须要经过枪林弹雨、各级历练,而不是入伍没几年就当“大将军”(霍去病等皇亲国戚除外)。当前部分地方在提拔使用干部方面过度强调“年轻化”,其实是拔苗助长,对年轻干部本身也是一种伤害和不负责(当然他自己不觉得),不仅会产生很多“赵括”式的干部,更会让许多踏实干事的干部寒心,影响党和国家的事业。
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龚某某,1962年6月生,1989年1月(不到27岁)就担任了江西省农办秘书处副处长(副县级),1996年3月(不到34岁)就担任江西省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副厅级),2006年11月(44岁多)就开始担任宜春市市长,2014年10月(52岁)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副省级)。
殷某某,1963年8月出生,1993年3月(不到30岁)就担任了江西省经贸委能源处副处长(副县级),2001年12月,(38岁)就担任了江西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厅级),2011年8月48岁不到50岁就升任九江市市长(正厅级),2015年11月(52岁多)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副省级)。
郭某,1962年10月生,起步于宜春市计委干部。1995年7月(快30岁)就担任樟树市副市长(副县级),2000年9月(38岁)就担任樟树市市长(正县级),2002年1月(不到48岁)就担任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副厅级),2013年9月不到50岁担任南昌市市长(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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