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信息 防止被借、冒名贷款
转自:河北日报
河北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
保护个人信息 防止被借、冒名贷款
河北日报讯(记者王巍)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信息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冒名贷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秩序。对此,河北银保监局日前发布2023年第5期消费者风险提示,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自身财产损失,防止落入借、冒名贷款陷阱。
监管部门发现,当前借、冒名贷款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社会人员和企业借用单个自然人名义取得贷款。实际用款人在征得名义借款人同意并取得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情况下取得贷款。实际用款人在名义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以名义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料(身份证、名章、家庭经济状况等资料)取得贷款。
社会人员和企业借用多个自然人名义取得贷款(化整为零),逃避贷款审批程序。
企业或村委会借用自然人名义取得贷款(个贷公用)。主要表现为以企业法人代表、员工或村委会干部名义申请贷款,企业或村委会实际用款。
担保公司借用或伪造客户虚假资料,办理个人假按揭贷款,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由担保公司使用。
对此,河北银保监局发出风险提示,金融消费者为避免被借、冒名贷款,请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如您有资金需求,请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消费者可通过银行官网或官方客服电话查询银行网点地址,各银行营业网点均在显著位置公示金融许可证。任何要求消费者前往非营业网点办理贷款的行为都可能存在极大风险。
选择正规平台办理网络贷款。如您选择网络贷款,请通过各银行官方App、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办理。认真核实,确认安全后进行操作,不要轻信通过短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收到的不明来源的贷款信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特别注意不要扫描不明来源的二维码。
办理贷款业务时多留心注意。银行会根据客户综合情况审核贷款,贷款均按照国家法定计息方式收取利息,在贷款发放前不会以任何名目收取客户费用,如遇营销人员要求缴纳费用(如手续费、首期利息、保证金等)才放款的,均为诈骗。
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请妥善保管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出借本人身份证件开立账户及网银工具,不要在未知安全性的网页、App中填写个人信息。杜绝转账时将验证码转发他人、将账户信息提供给他人操作等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
切勿贪图小利酿成大祸。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贪图小利的心理,通过给消费者返利、好处费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出借个人信息资料骗取贷款。消费者随意出借个人信息导致的借、冒名贷款,不仅存在贷款不良清收诉讼等民事法律风险,也面临骗贷等刑事责任风险。
河北银保监局提示,当消费者发现被借、冒名贷款后,首先要及时与办理贷款的银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征信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诉,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洗白”征信的承诺,要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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