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均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公司计划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相关事项,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对上述4名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9,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9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11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23.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49人。
6、2020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
7、2020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向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1人。
8、2021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5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9、2021年8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1 年8月17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万股。
10、2021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1年9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81.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48人。
12、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2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2022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3月14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万股。
15、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2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2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9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所有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129.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6、2022年6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6月10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24万股。
17、2022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5 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1 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94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8、2022年9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9月8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4万股。
19、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1、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享有,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继承人在继承之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公务而身故,公司决定对以上4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由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计划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相关事项,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按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派息时,公司按以下方式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前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1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计算,则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71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调整前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34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计算,则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64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19,500股,回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40,000股,合计回购限制性股票股数为5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57%。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支付价款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见本公告之“八、其他说明”)。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6,777,200股变更为166,717,7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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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因公司计划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2、由于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公务而身故,故上述4名人员不再具备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9,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
1、因公司计划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同意公司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同意本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需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部分注销手续。
八、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2)项及第(8)项之规定: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根据以上两项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在本议案的有关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公司各方将遵守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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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联方名称全称见本公告“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下同)。
注2:公司与含山大兴金属进行交易的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实际生产需求较报告期期初的预计值发生较大变化。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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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主要介绍
1、含山大兴金属
全称为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安徽含山工业园区鑫之源东路(含山县林头镇);经营范围:铝压铸件制造、销售;模具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含山大兴金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参股并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177.37万元,净资产为1,795.17万元,营业收入为3,928.81万元,净利润为61.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大元石油
全称为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6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温岭市泽国镇天皇村;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零售(限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大元加油站经营)。 非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非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批发、零售。
大元石油为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286.43万元,净资产为583.19万元,营业收入为5,370.86万元,净利润为-217.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
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盐城市滨海县城西湖路东侧丰园苑A2幢101室;经营范围:泵、电气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批发、零售、互联网零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为余玉娇间接控制的企业,余玉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41.96万元,净资产为0.09万元,营业收入为256.42万元,净利润为-1.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鸿谷动力
全称为台州鸿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1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鸿谷动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伟建持股50%的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台州鸿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498.82万元,净资产为1,498.81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信用和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将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一)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二)若没有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三)若没有市场价格,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
(四)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48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22.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094,1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2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6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69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12,735.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4,387,2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6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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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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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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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1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沪”)进行增资,合肥新沪所获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肥新沪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合肥新沪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2年2月16日前全部销户,节余募集资金67,242,249.51元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1年底进行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2月16日止,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节余募集资金67,242,249.5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募集资金用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021.0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54,795,668.08元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886,320.76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89号《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元泵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大元泵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元泵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755,772.11元,母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152,729,075.1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5,272,907.52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333,815,736.71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或“本预案”),预案主要内容为: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166,777,200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744,040.0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达44.77%。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2023年4月20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各种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计划及现金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及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8-1,审议同意向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预计2023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540万元;
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通过。
8-2,审议同意向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预计2023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通过。
8-3,审议同意向余玉娇间接控制的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销售,预计2023年全年对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50万元;
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通过。
8-4,审议同意向台州鸿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出租厂房,预计2023年全年与台州鸿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对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每人2023年度津贴总额为5万元(税后)。
2、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公司董事、公司高管的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同时参照公司所在地区及同行业公司的一般薪酬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3、公司监事均为兼职,不设监事津贴,以其所在的具体岗位确定其薪酬。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崔朴乐作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后生效。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涉及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dayu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1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王侣钧;董事会秘书:黄霖翔;财务总监:叶晨晨;独立董事:张咸胜(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1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dayu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霖翔
电话:0576-86441299
邮箱:zhengquan@dayu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描述进行以下修订,除下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新增、删除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
修订后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其他事项
1、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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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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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3年5月10日 (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到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大元泵业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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