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为“抢地盘”踢飞他人滑板水杯,律师:若影响公共场所秩序,依法可处罚李铁映:父亲是副国级,岳父正国级,自己也官至副国级,如今87岁
4月22日,北京一中年妇女为“抢地盘”跳广场舞,将他人滑板水杯踢飞。对此,律师回应,如果在公共场所实施了扰乱活动,并影响到公共场所秩序,依法可予以处罚。
网传视频显示,年轻人在空旷场地玩滑板,身穿紫色衣服的中年妇女上前一脚将滑板水杯踢飞,并称“天天捣什么乱”。之后,年轻人上前理论,该妇女遂倒在地上说“我也躺这儿”“哎哟不行,我心脏难受”。
据其他媒体报道,年轻人称随后报了警,还向该妇女道歉,但水杯和滑板她却没有赔。
中年妇女将水杯踢飞。图/辽沈晚报
对此,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江慧律师认为,广场属于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具有开放、共享的基本属性,“公共”二字不仅体现了权利,也体现了必须遵守和履行公共道德和法律法规的约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不执行拘留。但是不执行与不处罚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如果视频中的老人因抢占广场舞场地而扰乱公共场所,并影响到公共场所秩序,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依法可予以处罚。
23日,九派新闻以市民身份联系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因公共场合的使用与他人发生冲突,可以找派出所民警解决处理。
九派新闻记者 陶梓童
编辑 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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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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