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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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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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投资者于2021年5月26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27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1年5月26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27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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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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