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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仁里村委会仁里村的张天信,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义务(2439)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22 阅读数:人阅读

 

照片

被执行人:张天信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60027********8533

住址: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仁里村委会仁里村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天信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琼0107民初22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1)琼0107执194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偿还贷记卡(卡号为525613003879558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透支本金19667元、利息3664.03元、违约金2953.2元及后续利息、违约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利息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违约金以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每期最高500元计);二、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执行费人民币294.26元。

联系举报电话:闫玲玲 0898-6582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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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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