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横幅广告
  • 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江苏启东合同纠纷案遭遇不公裁判,百万元工程款化为乌有!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22 阅读数:人阅读

 

曝光人:王正清,江苏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曝光人/单位:

江苏某雅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某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中。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相关人员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

事实与理由:

我叫王正清,作为遵规守纪的共产党员和刚强自律的退役军人,我始终保持纯洁性和纪律性,积极向上,努力奋斗,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希望靠自己的双手奋斗出幸福美好生活。可是本人在担任江苏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却遭人陷害,求助无门!在江苏某雅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某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故意设套、拖欠本人180万工程款的情况下,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相关人员、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的不公判决,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事情经过如下:

2018年5月30日,江苏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江苏某雅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某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的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价为730万元。2018年12月10日工程竣工,2019年12月22日经验收合格。

问题出在了工程款的支付上,江苏某雅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仅仅在2018年8月18日支付了50万元、2019年1月23日支付了500 万元,仍剩余 180 万元没有支付!按照合同,江苏某雅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需要按约支付工程款的,如果违约,不仅要支付剩余工程款还应支付违约金。

可经历了多次艰辛的讨要,启华公司不仅没有讨到自己应得的工程款,还受累损失惨重,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某华公司无奈上诉,试图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因“某雅新新公司”公司拒绝按照约定支付剩余的180万元工程款,“启华公司”走投无路,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某雅新新公司”表示,已经将180万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朱某凯,并拿出了2021年7月25日、2020年1月16日,向“某雅新新公司”公司出具的《收条》、《委托支付》、《委托书》及某科公司负责人的个人银行流水合计金额1601000元。

然而,该公司出具的证据目前存在以下疑点:

第一,《委托支付》、《委托书》载明均系委托“某雅新新公司”公司支付款项,并没有委托杨某中个人支付,而杨某中给朱某凯的支付流水,仅能够代表这是杨某中与朱某凯之间的个人资金往来,不能代表是工程款的业务往来;

第二,1601000元的流水,与180万元的工程款在数额上无法对应;

第三,以往“某雅新新公司”支付给“启华公司”的款项都是对公的,都会特别标注“工程款”,而杨某中支付给朱某凯的钱是个人支付,什么也没有标注;

更值得注意的是,以二人的同学身份和多年合作关系,这样的资金流水更让人心生疑窦,很难不让人怀疑是双方互相串通,以达到侵占启华公司180万元工程款的目的。

谁知法律的天平并不总是向正义倾斜。江苏启东市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却罔顾事实依据,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故意偏袒对方、无视对方伪造证据的事实。某雅新新公司玩了一出‘金蝉脱壳’,将责任全推给了第三人朱某凯,法院更是在启华公司没有授权于任何个人和单位的情况下仅凭朱某凯事后补写的收条和拼凑而成的转账记录就将某雅新新公司拖欠启华公司的180万元工程款化为乌有!启华公司不服上诉后,南通市中级法院法官无视本人合理诉求,对本人提出一审中混淆事实的质疑仍旧视而不见!因对方所出具的证据涉嫌伪造,一审、二审我们都申请调查取证,可是都没人理会本人请求。(详情在案号(2021)苏0681民初5807号与(2022)苏06民终2016号)

法院的不公判决让对方愈加有恃无恐!某雅新新公司负责人杨某中在诉讼期间(2021年12月份)突然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试图逃避责任。双方的合作从一开始就建立在恶意欺瞒陷害的基础上,第三人朱某凯作为杨某中的同学,在与启华公司签订协议后,他们还合伙恶意欺骗启华公司为此除启华公司管理费、公司人员证书使用费、人员使用社保费等没有全部收取以外又垫付钢管租赁费27.8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67.11165万元及承担合同购销材料款97.9356万元支付等费用合计192.84725万元。从拖欠启华公司180万元工程款中扣除的谎言。(朱某凯对此拖欠款项亦有承诺书予以证实)。

他们名义上用启华公司承建厂房,实际上却明确指定由朱某凯进行实际施工。诱导启华公司和朱某凯签订的协议书作为非法转包的证据,明知尾欠的180万元工程款不存在了,还进行骗取本人为其垫付的各种款项及原告开具的700万元工程款发票进行抵扣使用。

本案中涉及到的诸多证据均为某雅新新公司伪造。让人疑惑的是,某雅新新公司及朱某凯提供的案涉个人转账记录和收条不仅事后补写,还涉嫌拼凑而成,根本无法对上号,如此漏洞百出的“伪证”两级法院为何采纳?案涉的工程款支付都是对公的,而某雅新新公司却用个人账户支付给朱某凯,根本不符合公司财务规定和制度,税务也存在问题,为何两级法院对此默认不质疑?难道:是否这一切与江苏某雅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启东市人民法院挂钩联系企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难道:正所谓曾经被澎湃新闻等各大媒体大篇报道过的。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充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吗?

公与平者,国之基址也!唯有法律维护好公平正义,我们的社会才能更让人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江苏某雅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恶意设下圈套已让本人及启华公司损失惨重、心力交瘁,启东和南通法院的徇私枉法更让人心生寒意。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相信党的领导的清正廉洁,但作为一介平民,本人实在走投无路,无奈之下,只得将此事曝光于网络,寄希望于正义之士的舆论监督,得以让真相早日昭雪,同时也恳求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早日为民伸张正义,维护法律权威。

我以上所说都是事实,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dacesmiling@qq.com

标签:
微信

三青

当你还撑不起你的梦想时,就要去奋斗。如果缘分安排我们相遇,请不要让她擦肩而过。我们一起奋斗!

微信
阿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