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上高铁:铁路人员详解“霸座”相关法律问题
极目新闻记者 潘锡珩
通讯员 左一琪 周心阁 刘琼 黄洁
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三周年的纪念日,本月也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期,武铁多趟高铁上举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铁路人员专门买来民法典单行本,重点向旅客宣传“霸座”等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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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在襄阳客运段担当的G3463、武汉客运段担当的G1034等高铁列车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开展。
“民法典从立法层面回应了‘霸座’等社会关注热点,明确了旅客与承运人的责任,让我们处理类似问题时有法可依,也有助于旅客养成文明乘车习惯。”G3463次列车长周继刚说道。
据介绍,民法典施行前,我国并没有必须“对号入座”的相关规定。但在民法典第815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武汉客运段列车员别梦颖和黄赛介绍,这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占座行为进行了定性。襄阳铁路公安处民警则用真实的案例围绕乘车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等向旅客们进行法律宣传。
为进一步加深旅客对民法典的认识,乘务组还将民法典内容编辑成谜题与旅客进行互动竞猜。旅客郭先生表示:“通过铁路工作人员的讲解,我对民法典了解得更多了,列车上开展这样的活动我觉得特别有意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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