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瑞典皇家科学院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瑞典皇家科学院:
每年度诺奖发布,均引起世界范围的震动,窃以为诺奖评审,已然不是一国一地之事,它牵涉世界范围的科学研究与评价,故此斗胆给贵院去信,就诺奖评审工作提如下几点建议:
1.建议评审工作透明化。不要关起门来,弄几个专家推荐,而且还要封闭消息,搞得神神秘秘。应该公开公正么,比如让科学家自主申报,填表格,做材料,单位盖章,逐级评审推荐。
2.应该重视参评科学家的资格审查。比如,年龄不能低于40周岁;比如,原始学历至少博士;比如,必须具有国家级学术荣誉(譬如咱们中国的“长江学者”之类);职称必须是正教授……据说还有科学家仅有副教授职称,居然就评上诺奖的,这不是拉低了这个奖项的档次了么?
3.为了公平起见,应该按照一定条件分配获奖比例。不能总是让美英法德日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家获奖,也要兼顾不同政治体制的国家。尤其是,要兼顾到各大洲的获奖名额(当然南极洲可以忽略不计)。我提议,可以按照人口占比来分配诺奖人数,也可以按照一个国家的GDP体量来分配诺奖得主数额。
4.建议把论文发表和课题研究作为诺奖评选必备条件。理由很简单,搞科研,不写论文怎么行呢?要有明确规定,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少篇。要有国家级课题项目,申报诺奖项一定要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否则不予参评。还有,综合性荣誉的获得,也可以作为加分项,比如先进工作者啦,感动**人物啦……这样能确保获奖科学家“全面发展”。
5.还可以增设“诺奖贤内助奖”,对那些获奖科学家的夫人、甚至夫人的母国进行表彰,你们想啊,有些国家虽然不出产诺奖科学家,但是他们出产诺奖科学家夫人啊,没有一个好的贤内助,这些诺奖得主哪能灵感迸发呢?
6.我对贵院科学奖评审“原创第一”的条件也是不敢苟同的,模仿与借鉴,也是科学研究么,模仿与创新,本来也是孪生姐妹不是?所以我建议这个“原创第一”的条件也可以改改了。
以上是我,一个普通中国人,对贵院诺奖评审工作的一点建议,如有不当之处,万望海涵。
顺致秋安
徐杰 201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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