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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制度:进一步改进遴选机制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05 阅读数:人阅读

 

4月23日,第九届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改进院士遴选机制、维护院士称号纯洁性、更好发挥院士作用等方面的有关制度文件。

院士是学术界的最高荣誉称号。根据官网信息,我国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82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人917人。此次会议,彰显了我国在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方面的决心和进程。

〖菜刀客〗为大家梳理院士制度的发展历程。

世界主要国家院士制度

17世纪中叶,法国最早建立院士制度。此后,其他国家纷纷仿效法国,成立科学院,聘选院士。

法兰西科学院(Academy of France)是在科尔培尔(ColbertJean Baptiste)的推动下于1666年创建的,旨在保护科学研究,吸引外来人才,奖励国内外的科学成果。

按照1987年新规定,法兰西科学院可以拥有80岁以下院士110名,其中至少有30名院士的年龄在60岁以下,还有外国合作院士120名,70岁以下通讯院士180名。这是一个荣誉性兼咨询性的学术权威组织,没有固定的下属研究机构,只是通过其成员、特别是它的各种专门委员会参与科技社会活动。

科尔培向路易十四介绍皇家科学院成员

法兰西科学院制度的成功运作,成为欧洲科学建制的典范,欧洲后期组建的众多科学院都采取了它的章程和组织形式,为现代科学研究精神在欧洲大陆的传播铺平了道路。

英国皇家学会,又称伦敦皇家学会,正式名称为伦敦自然知识皇家学会,是世界著名的科学研究中心。创立于1660年,是世界上最古老而又从未中断过的科学学会。牛顿曾任该学会会长24年。现有会员700多名。

俄罗斯科学院,是俄罗斯联邦最高学术机构和最大的科研实体,前身是苏联科学院,于1724年在圣彼得堡成立。俄罗斯科学院院士通过科学院内部推荐、遴选、评审产生,为科技界最高终生荣誉。俄罗斯科学院院士是俄罗斯科学界的精英,从事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和医学等学科,被认为是其领域中的最有才干和最有贡献的人。

瑞典皇家科学院,于1739年奉瑞典国王弗雷德里克之命成立,是14个瑞典皇家学会团体之一,致力于推进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及数学的发展。从建院之初起,瑞典皇家科学院的院士们都是通过选举产生,一直都是终身的,而院士的总人数则有所限制,其结果是院士的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为此,20世纪70年代初,瑞典皇家科学院不得不对此进行了改革。不过,新的改革措施并没有取消院士的终身制,而是规定老的院士一过6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增补一名新院士,但65岁以上的老院士依然可以保留院士身份。近年来,瑞典皇家科学院中65岁以下的中青年院士占到将近一半,这有效地保证了科学院的活力和生机。

美国全国科学院,创立于1863年,是美联邦政府的一个科学咨询机构。科学院内最高荣誉为院士称号,由定期的院士大会选举产生,任期终生。目前全院院士有1500名左右。此外,美国还设有全国工程科学院和全国医学科学院,在组织上与全国科学院平行。全国工程科学院现有院士1500名左右,全国医学科学院现有院士700名左右。

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

中国的院士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928年成立的中央研究院,开始时其成员称为“评议员”。

1947年3月13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根据该组织法,中央研究院设置院士;首届院士由评议会选举,评议会经国民政府聘任评议员30-50人及当然评议员组成。院士为终身名誉职务,有选举院士及名誉院士、评议员、议定国家学术之方针、受政府委托办理学术设计、调查审查及研究事项等职权;院士分数理、生物和人文三组。

同年10月13日,中央研究院召开院士选举筹备会,原提名510人,初步审查剩下402名;15日,召开第二届评议会第四次年会,通过《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选举规程》,议决院士分组名额,数理27-33人,生物27-33人,人文27-34人。即院士总数在81-100人之间。此后连续开会讨论候选人,拟定候选人的候选理由,到17日最后确定了150人的候选人名单。

1948年3月25日,第二届评议会第五次年会召开,依照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首届院士。院士原拟遴选81-100人,结果在选举时,第一次投票仅选出60余名。到28日,一连5次投票,才选出81人,达到《选举规程》总人数的最低限制。同年9月23日,第一届院士会议举行。

1948年9月中央研究院成立第二十周年纪念会暨第一次院士会议

首届院士中,人文组院士28人,数理组院士28人,生物组院士25人。囊括了胡适、傅斯年、朱家骅、梁思成、胡先骕、凌鸿勋等一大批学术奇材。

可以说,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代表了当时学术界的最高水平,官僚在其间并不占据重要位置。这样,院士们的决策可以真正代表学术界,不至于仅仅成为政府的传声筒。

新中国早期的学部委员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世界庄严宣告成立了。

1949年11月1日,以原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部分研究所为主要基础,我国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它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

1953年2月,钱三强和其他25名中科院科学家乘火车赴西伯利亚,实地学习苏联如何组织和领导科研工作。

苏联科学院是访苏代表团拜访的主要机构之一。钱三强看到,院士制度对苏联科学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几个月的访问里,代表团成员都切身感受到,在苏联,政府和人民都对“院士”这一享有最高学术称号的科学家极为尊重。

1953年中科院代表团访苏

回国后,钱三强便在中科院院务常务会议上提出,苏联科学院在短短30年间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经验,就在于院士制度“培养起健康的学术风气”。

中科院于是开始酝酿学习苏联经验,建立学部制以加强学术领导和管理。但同时认为,成立院士制度或全院性的学术委员会“尚有困难”,决定以学部委员制度代替院士制度,作为一种过渡性措施。学部委员主要是一种工作称号,虽然有一定的荣誉性,但更需要他们承担中科院乃至全国科学技术的学术领导工作。

1954年,中科院开始筹备建立物理学数学化学、生物学地学、技术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四个学部。时任中科院院长郭沫若向全国自然科学家发信,请他们推荐学部委员人选。

信中这样描述学部委员的主要标准:“首先应该把学术上的成就作为主要依据,其次也要考虑在推动我国科学事业方面的作用。”另外,“忠于人民事业”也曾是首届学部委员人选的标准。

至1955年5月底,中科院确定了233位学部委员的名单。

1955年6月,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正式宣布成立学部,并宣布了首批学部委员名单。成立大会参会的学部委员有199人。

1955年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

郭沫若在学部成立大会的开幕词中说:“学部的成立,为中国科学院进一步建立院士制度准备了条件。”

院士制度确立

1980年,在社科院首任院长胡乔木和时任中科院院长、国家科委主任方毅的推动下,中科院、社科院和国家科委联合进行了院士制度筹备工作。钱三强负责草拟了《关于设置科学院院士制度的建议》,提出院士制度与学部委员制度并行,院士没有任期限制,而学部委员有任期。

1984年12月,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决定,拟在中国建立院士制度,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为院士。

但由于学部委员们对“院士问题”的争议还比较大,院士制度被搁浅,学部委员称谓仍继续沿用。

1988年3月,胡克实等41名人大代表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建议建立院士制度。当年11月8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该提案,认为“目前世界上苏、英、美、法、日、印度等国家都实行院士制度,大多已有百余年历史”,“在我国实行院士制度,对于推动全民族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至此,建立院士制度最终正式提上议程。

1993年10月,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决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程院。

1994年1月14日,中国科学院向全体学部委员发出通知:党中央、国务院已决定,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

1994年6月3日至8日,由学部委员会大会改称的中科院第七次院士大会举行,标志着中科院院士制度的建立。

1994年中科院第七次院士大会

中科院第七次院士大会还选举产生了首批96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正式成立,它是我国工程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

此后,学部作为国家最高咨询机构的定位、每两年召开一次的院士大会是中科院学部的最高组织形式等制度,一直延续至今。

院士制度改革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自建立院士制度以来,我国院士制度在推动科技界出思想、出谋略、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同时,我国院士制度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较突出的问题。

比如,有时院士遴选受非学术因素干扰过多,有的地方和部门让院士称号承载了一些非学术的、带有明显功利性的负担,许多单位把有多少院士当作出政绩的一个标志。如此等等,都背离了我国院士制度的本义,必须加以纠正。广大院士对这些现象也有意见。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使院士制度更加完善,真正守住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

2014年6月9日,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领导人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根据广大院士和各方面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院士制度的要求,主要就是要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以更好发挥广大院士作用,更好发现和培养拔尖人才,更好维护院士群体的荣誉和尊严,更好激励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才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14年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院士等杰出高级专家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提出:院士年满70周岁退休。个别确因国家重大项目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最多延长至75周岁。院士延迟退休由国家重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然而,当时我国的两院院士中,80岁以上的占42%、75-79岁的占13%。

为进一步完善院士退休制度,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院士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分批办理退休手续,稳妥有序推进院士退休工作”,即先从80岁起办理,再办理75岁和70岁的院士退休工作。

2018年5月28日,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领导人在讲话中提出,要发挥院士制度凝才聚智的导向性作用,不拘一格降人才,使院士制度成为引导我国科技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强大正能量。

同时,“要做好退休院士工作,保证他们的待遇和礼遇,鼓励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希望退下来的院士们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在传播科学知识上学为人师、在弘扬科学精神上身体力行,积极为国家发展建言献策、为科技进步贡献智慧。”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化院士制度改革,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在院士评选中要打破论资排辈,杜绝非学术性因素的影响,加强社会监督,维护院士称号的纯洁性。

在2021年9月27日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领导人提出,要继续采取措施为“帽子热”降温,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推进院士制度改革,更好发挥广大院士在科研攻关、战略咨询、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2021年中国科学院新当选院士座谈会

2022年9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会议强调,要推动完善院士遴选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实行退休退出制度、加强学风作风建设,提高院士遴选质量,更好发挥院士作用,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

会议强调,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方面和工程科技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两院院士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推动完善院士遴选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实行退休退出制度、加强学风作风建设,院士制度不断完善。

两院院士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

而在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方面,则是:

要注重在重大科学研究和国家重大工程中选拔院士,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防止增选中的不正之风。要加强引导规范,鼓励和支持院士专心致志开展科研工作,强化作风学风建设,排除非学术性因素干扰。要严格监督管理,强化院士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责任,营造良好学术和科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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