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以五年前发生的天津港爆炸事故为警为鉴,永远铭记教训
2020年8月12日,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五周年。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8月12日当天,天津市召开会议强调,要以五年前发生的“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警为鉴,永远铭记教训。
据《天津日报》8月13日报道,8月12日下午,天津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港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发展;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训,以五年前发生的“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警为鉴,永远铭记教训,警钟长鸣,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天津港安全生产底线,坚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阴和俊出席。
报道称,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推动滨海新区支持服务天津港发展,促进港城协调发展和深刻吸取“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加强天津港集团安全管理和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汇报。与会同志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明确港区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港口应急处置存储场地规划建设、严格危化品清单管理等问题,现场进行会商研究并确定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安全发展是天津港发展的根本、前提和基础。五年前发生的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付出了沉重代价,是天津之痛之殇,事故余音犹在,教训极为沉痛、极为深刻。近期,黎巴嫩贝鲁特发生重大爆炸事件,再次警醒我们必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觉。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刻反思“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永远铭记教训,警钟常鸣,警钟长鸣,知耻后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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