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扇贝跑路” 审计所却跑不了监管的重拳
海闻社讯 3月16日晚,证监会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在獐子岛(股票简称与代码:ST獐子岛,002069)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22.64万元,并处以245.28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当事人处以不同程度处罚。
经证监会查明,獐子岛2016年度结转成本时所记载的捕捞区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明显出入,2016年账面结转捕捞面积较实际捕捞面积少13.93万亩,虚减营业成本6002.99万元。同时,獐子岛集团未如实将年底新底播区域作为既往库存资产核销,虚减营业外支出7111.78万元。
大华所作为獐子岛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收费130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董超、李斌。
说起獐子岛,不少投资者都会想到其公司6年上演4次“扇贝跑路”的财务造假行为。
2014年10月30日晚,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因北黄海遭到几十年一遇异常的冷水团,公司在2011年和部分2012年播撒的100多万亩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因“绝收”事件的影响,獐子岛当年营收从预计盈利变为巨亏8亿。
2018年1月,獐子岛的扇贝又被“饿死”。
2019年4月,獐子岛受灾,同年11月又发生“虾夷扇贝大规模自然死亡”事件。
獐子岛过去几年频繁出现扇贝“绝收”、“饿死”等事件,受到外界质疑。
证监会曾于2014年开始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那年发现没有虚假行为。
獐子岛终究是躲不过监管的利剑,2018年2月证监会再次进入獐子岛集团进行调查。
2020年6月24日,证监会经过最终调查发现獐子岛集团确实存在虚假行为,对该集团罚款60万,并且给予警告。(文/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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