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横幅广告
  • 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匹凸匹”的鲜言一审败诉,需赔偿股民损失470万余元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04 阅读数:人阅读

 

9月29日,13名投资者状告资本玩家鲜言一案有了新进展。

据上海金融法院官方消息,该院当日对原告投资者诉被告鲜言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判令鲜言赔偿原告损失共计470万余元。

(图源: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

上海金融法院指出,该案系全国首例主板市场交易型与信息型操纵混同的证券操纵侵权责任纠纷,“涉及主板市场证券操纵认定,投资者交易损失与操纵行为的因果关系,投资损失计算方法等诸多新颖法律问题,具有典型意义。

案件提及的鲜言究竟是谁?从法院及市场公开信息看,鲜言曾是匹凸匹(现已更名为“岩石股份”)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曾因导演“匹凸匹”更名闹剧、“1001项奇葩议案”等事件而引发市场关注。

2017年2月,鲜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股价,证监会对其处以约34.7亿元的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8年7月,在不缴纳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款的情况下,鲜言被列入证监会公布了第二批资本市场46名“老赖”名单。

被证监会追责外,鲜言也没有逃过法院追责。2020年12月2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认定鲜言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标的股票价格和交易量,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处以有期徒刑3年4个月,罚金1千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不过这一切并未结束,继天价罚单、牢狱之灾后,鲜言又于2022年7月25日遭到13名投资者起诉,原告于某等认为他们投资损失与鲜言操纵市场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要求鲜言承担全部投资损失。

时至今日,投资者诉被告鲜言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一案终于迎来一审宣判。不过据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由于鲜言表示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下,已无力承担本案民事赔偿责任。投资者胜诉可能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上海金融法院指出,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所确立的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对鲜言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中相应款项进行了相应保全。判决生效后,上述款项可优先用于执行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最大程度实现证券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

举报/反馈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dacesmiling@qq.com

标签:
微信

三青

当你还撑不起你的梦想时,就要去奋斗。如果缘分安排我们相遇,请不要让她擦肩而过。我们一起奋斗!

微信
阿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