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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后王国安或迫于企业经营压力 举报华录百纳虚增收入7000万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21 阅读数:人阅读

 

2020年4月27日,有媒体报道了韩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后”)董事长王国安举报2016年广东华录百纳蓝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蓝火”)虚增7000万营业收入,而这一年正是在广东蓝火并入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百纳”,证券代码:300291)的第三年。

按媒体的报道,为实现业绩对赌,广东蓝火的全资子公司喀什蓝色火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蓝火”)与韩后签署的《我的新衣》节目(《女神的新衣》第三季)价值2000万元冠名合同的“权益执行细项”一拆为二,与另一广告代理公司湖南顺风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传媒”)另外签订一份价值7000万的冠名合同,虚增收入7000万元。

不过,华录百纳回应媒体时称:“公司履行完毕合同项下相关义务,根据合同、排期表、与客户确认的结算单据、第三方监测报告等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企查查数据显示,广东蓝火成立于1998年11月,是由胡刚创立,注册资本500万。有媒体报道,2010年11月25日,深圳创投、金立创投、上海开拓、达晨盛世和达晨创世、蓝色光标参与增资,蓝色光标45.98万股对应2%股权。

广东蓝火的主营业务是内容整合营销、内容制作和媒介代理,曾经运作了人们熟知的《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非诚勿扰》等名牌栏目的内容营销,在内容制作方面,运作了《最美和声》并出品了卖座电影《快乐大本营之快乐到家》、《爸爸去哪儿》,其客户有金立、三九、创维等等知名品牌。

2014年4月2日晚间,创业板上市2年的华录百纳发布了复牌公告,称拟以25亿收购广东蓝火100%股份,溢价超过671.38%。其中创始人胡刚及其亲属持有的56%蓝火对价14.53亿,蓝火投资的12.5%作价3.24亿,蓝火管理层持有的7.5%作价1.95亿,其他机构股东持有的24%股权作价5.28亿。

由于并购成功,华录百纳2014年扭亏为盈,喀什蓝火在2015年、2016年对华录百纳净利润的贡献占比高达85%和81%。2014—2016年,广东蓝火承诺并完成了与华录百纳对赌的三年累计7.63亿元净利润的业绩。

不过2017年华录百纳综艺板块的营收为4.75亿元,同比大幅下降42.28%,拖累华录百纳总营收同比下降12.71%。2018年前三季度,华录百纳净利润为亏损3.46亿元,同比下降394.94%。

其中,2018年1—10月,喀什蓝火的净利润为-4.76亿元,净资产357.29万元,而2017年,喀什蓝火净利润尚有1.5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9.03亿元。对于喀什蓝火巨亏的原因,华录百纳解释称:“综艺栏目招商不及预期、内容营销规模减小、部分影视项目未到收入确认时点致使经营收入大幅减少。”

2018年12月26日晚间,华录百纳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广东蓝火拟分别以400万元、1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喀什蓝色100%股权、北京蓝火100%股权出售给南京大道行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后者还将承担喀什蓝火的1.13亿元净债务。

按照王国安透露给媒体的说法,之所以举报华录百纳虚增收入7000万,是韩后与广东蓝火涉及多起诉讼,导致公司房产、账户被冻结。2019年末,甚至连公司上千名员工的工资都差点发不出。现在公司在银行的授信也受到波及,直接影响到公司经营。

清扬君曾多次撰文韩后公司被冻结资产,也报道了韩后与广东蓝火、喀什蓝火合计涉及6起诉讼,韩后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华录百纳2019年年报显示,实际涉及韩后合同纠纷案件的标的分别为7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7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共计7400万元。6宗案件韩后全部败诉,且判决均已生效,执行的结果是“韩后以房产抵偿全部债务,执行完毕。”

此外,还有三宗广东蓝火诉顺风传媒、王国安广告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生效,法院终审判决顺风传媒向广东蓝火支付广告费4000万(1000万、1500万和1500万元)及违约金;王国安对上述广告费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支付的责任,并承担超过30万元的诉讼费。

华录百纳对媒体表示,公司与韩后就相关事项产生法律纠纷,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已判决公司胜诉。

清扬君认为,华录百纳有没有虚增7000万营收,不好说。但据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把《我的新衣》两份合同签了9000万,其中一方是韩后认为的2000万正常合同,另外一份是7000万的合同。

按广东蓝火前员工的说法,当时《我的新衣》已经到了同系列的第三季,收视并不理想,以当时的市场行情,如果碰到一个合适的客户,应该能卖到5000万-6000万的价格。韩后最初定下以2000万获得所有冠名权益,绝对是捡到宝了。

而7000万的合同,按照王国安的说法,主动找顺风传媒签合同的是广州蓝火创始人胡刚,而不是韩后。韩后没有与顺风传媒签订代理合同。风传媒也是给胡刚帮忙,签个合同盖个章,不用它付钱。顺风传媒也一直没付过钱。

媒体报道的顺风传媒起诉状也显示,截至本案诉讼时止,顺风传媒与韩后都未就本案所涉广告投放事宜签订任何广告投放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媒体报道属实,清扬君认为,可能7000万的广告合同并未履行或支付现金,韩后和顺风传媒帮忙也得到了好处。韩后得到的是以2000万拿到了价值5000-6000万的广告,顺风传媒也赚取了广告差价或巩固了合作关系。

事情如果到这里结束,可能是多赢的结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电商崛起、消费者购物渠道发生了改变,他们对电视广告不感冒了,或者说电视广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韩后付不起正常的广告费了。但胡刚无能为力,甚至还会避嫌。作为上市公司,华录百纳必须对投资者有所交代,对韩后提起诉讼。

对于被强制执行的结果,韩后甚至还遭到风投的起诉(详见文章《韩后被全资子公司起诉 还和红杉资本闹矛盾?》),或许早已影响了公司的运营。这个时候,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实控人,只能想尽办法解除股权和资产冻结,让公司正常运转,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扭转败局。恰逢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在官网发布《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文,而监管部门严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大量媒体对此密切关注或许成了王国安举报华录百纳的契机。

所以清扬君猜测,王国安对华录百纳进行公开举报,试图给华录百纳或胡刚施压,迫使其和解;即便达不成目的,也抱着两败俱伤的态度,对华录百纳造成致命一击!

实际上,王国安这次可能想错了。7000万虚增营收即便是真,不仅伤害不了华录百纳,还可能让华录百纳重新核算2014—2016年与广东蓝火的对赌业绩,如果对赌业绩不达标,卖给华录百纳的胡刚等人还需要进行业绩补偿,让华录百纳增加营业外的收入和净利润。当然,这是在华录百纳管理层不清楚该事件的情况下。

如果7000万虚增营收华录是华录百纳管理层默许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但在证据链上还是需要严谨,不过除非最终华录百纳退市、破产,或许对韩后和王国安才形成真正利好。但这或将促使华录百纳申请拍卖韩后、王国安的股权或房产,加速韩后公司的运营困局。

总之,王国安的举报可能会引发华录百纳的一次危机,华录百纳如何应对,也对韩后有重大的影响,至于结果如何,我们这些吃瓜群众还是慢慢围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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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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