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及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置地”)及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公司中洲置地于2022年1月10日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解除质押”),中洲集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质押”),并于2022年1月12日取得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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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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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2日,本次质押后中洲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洲集团、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创投”)、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至”)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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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中洲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0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中洲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洲置地《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告知函》;
2、中洲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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