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原电商部总经理宗新华往事:当年出事过程和受贿细节曝光
运营商财经 八卦叨 /文
正常情况下,2021年是原中国联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宗新华出狱的年份,这位因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的宗新华已经出事5年多了,不知近况如何,但他的事情也时刻在警醒别人不要走他的老路。
40多岁时出事的联通总部部门总经理
宗新华,不少人可能已经忘记了他。
2014年,当时身为中国联通电商部总经理的宗新华就因涉嫌违纪被免职,当时还传出他包养情妇的消息,在经历了长达两年的调查后,宗新华于2016年11月29日定罪,但并未提及有关他情妇的任何消息。
出事的时候,宗新华48岁,案发前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因涉嫌犯受贿罪,宗新华于2015年1月16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2月4日被逮捕。
宗新华被控利用担任联通集团电子渠道部总经理时,为4家企业谋利,收受财物共计200余万元。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宗新华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80万元。
宗新华是谁?
宗新华实际上是中国联通电子商务业务的创始人。
2008年,网通、联通重组为现在的联通,新联通成立了电子渠道中心,是首个以独立部门经营电商业务的运营商,宗新华担任电子渠道中心总经理。
后来,联通以电子渠道中心为基础成立了电子商务部,从总部到省公司、到地市分公司均成立了分支,宗新华继续担任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进一步架构重组中,联通总部的信息化部、电子商务部合并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宗新华第三次成为部门总经理。
出事过程
宗新华当时是继中国联通网络分公司副总张智江被调查之后,联通落马的第二人。
2014年12月18日,即张智江接受调查之后的第三天,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党组免去了宗新华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据中国联通内部人士透露, “宗新华被免职之后,仍然照常工作。直至上周五(2015年12月26日),宗还在单位出现过,之后被带走协助调查,当时并没有戴手铐。”
到底收了多少钱财呢?
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宗新华到底收了多少钱?为谁牟利?实际上是收了4个企业的钱。
一审法院认定,宗新华于2008年至2014年间,利用在联通集团先后担任电子渠道部总经理、电子渠道中心负责人、电子渠道中心总经理、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物资采购业务中,为北京4家企业谋取经济利益,其间陆续收受企业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80万元、美元1.5万元及“萧邦”品牌腕表一只,经认定,该腕表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2.9万元。
2014年12月间,宗新华在接受纪委监察机关针对其它问题的调查中,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后于2015年1月16日被检察机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现其已通过家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一审法院认为,宗新华在因其它问题接受纪检机关调查期间,能主动交代收受贿赂的事实,且在到案后能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且宗新华现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具备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曾不服一审判决希望改判
当时,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宗新华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80万元,在案扣押的财物予以没收,包括在案扣押款项人民币一百八十一万九千五百三十六元、随案移送手表一只(背壳刻号75016105264200、白色表盘、黑色皮状表链)、扣押的美元一万一千八百元。
宣判后,宗新华向市二中院提出上诉。宗新华的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依据侦查人员出具的工作说明,未认定宗新华立功,且在量刑时对其自首、退赃等情节未予充分考虑,导致量刑过重,建议改判。
市二中院认为,宗新华虽有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但揭发他人犯罪尚未查证属实,不应认定有立功表现,一审法院对宗新华量刑适当。故宗新华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就这样,一个有能力的业务干将却收受贿赂,丧失了自己的前程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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