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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谷财富”最新进展!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30 阅读数:人阅读

 

2020年11月6日,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最新通告。

2020年6月16日,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此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为依法打击犯罪,切实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1、末报案的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第一分公司集资参与人,应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交款返款银行卡复印件、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等和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到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文汇派出所完成报案登记,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登记而损害自身权益。

2、参与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第一分公司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的,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3、广大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原文通告:

今年5月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通报“银谷财富”案情况,2020年3月29日,依法受理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银谷)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并于2020年4月3日立案侦查。经工作,于2020年4月29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女,41岁)等10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全力开展。公安机关正告该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

在银谷财富的立案通报发布后,截至目前,淄博、合肥、珠海、天津、哈尔滨等地警方已接连发布“银谷案”通报。线下门店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到各自投资门店所在地分县局经侦大队咨询报案事宜。通过线上平台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微信登录“朝阳分局涉众型经济案件报案平台”,进行在线报案。

需要指出的是,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此前通报显示,按照公安部案件管辖规定,该案由北京市公安机关主办,并对资产进行处置。这也表明,银谷在线和银谷财富在全国各地分公司和门店的涉案情况,均将由当地辖区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查处。

来源:资管黑板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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