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储能专用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发放!行业准入门槛明确
千呼万唤!
首张储能专用消防产品技术证书正式发放!
作为国内储能安全行业新型智慧消防的领头羊,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3537)顺利获得首张储能专用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
碳中和背景下,储能行业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储能投资市场空间将达到1.3万亿元左右。万亿的市场空间,安全保障是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
风口上的储能,消防安全备受关注
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鉴于其明显的优势也在储能市场广泛应用,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成熟度也在飞速提高。
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再次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3000万千瓦以上的储能目标,实现储能跨越式发展。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进入2022年,关于储能技术及发展的政策更是如雨后春笋般频繁发出。
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指出新型储能发展目标。
4月2日,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印发的《“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也公布储能技术路线图。
4月16日,北京大红门储能事故的发生,储能电站的安全运营进一步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从高度重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设计安全管理等七个方面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提出了具体措施。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一年,全球范围内锂电池储能火灾安全事故发生超过30起,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储能系统的消防安全问题已成为电化学储能电站大规模推广的关键瓶颈。
国家政策国家政策的密集出台,层层加码,也为我国储能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背书。
储能电站安全之“痛”,催生储能智慧消防系统
电化学储能系统工作环境不同于传统的建筑物、构筑物,锂电池的热失控有其必然性,一旦发生热失控,后果不堪设想。电池储能安全是个系统性问题,涉及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电缆线束、系统电气拓扑结构、预警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环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
目前,传统储能消防在应用环境的火灾防控功能、电池管理系统联动功能、电气系统联动控制策略、火灾防控性能、电气性能、环境性能、电磁兼容和机械性能等,难以达到储能火灾防控设备的高标准要求和可测可控目标,已不能完全满足于储能应用,新型智慧消防应运而生。
储能电站消防产品“良莠不齐”,技术鉴定证书成行业准入门槛
由于储能市场商业模式、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不完善等因素,储能电站消防产品可以说是“良莠不齐”,在储能电站的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但是,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中提到“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消防安全要求由应急管理部制定。”“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认定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消防产品实验室资格或者从事消防产品合格评定活动的认证机构资格。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名录由应急管理部制定。”
电化学储能电站作为特殊的建筑构件,区别于传统的建筑物,尤其要关注其锂电池火灾防控的特殊性,电池舱消防产品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储能电站用技术鉴定证书。
储能电站消防产品作为消防类产品,在没有国标和行标做强制认证的情况下,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就是唯一的合法性证明。因此,未取得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的储能用消防产即为不合法产品。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因此,国内首批储能产品消防技术鉴定证书发放,标志着储能消防产品入市的强制标准已经开始逐步完善。没有取得应急管理部发放的消防技术鉴定证书的产品,即是不合格消防产品,是很难在储能电站领域销售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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