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后,银行卡和微信零钱都被法院冻结了,我用别人的行不行?
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欠钱不还,怎么不去想如何还钱,反而去想如何逃避呢?而且这种想法还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1.判决未履行,银行卡和微信零钱被冻结是正常现象
当裁判文书生效,义务方也就是常说的败诉方,没有按照裁判文书的期限履行义务的话,权利方也就是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如果发现相应的财产,会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
从实践中来看,首先会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中是否有钱,会将银行账户、微信零钱、支付宝进行冻结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对于没有存款的银行账户的冻结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是要给被执行人传递一个信号,要告知其应当履行义务了。这样只要账户里进钱,随时都是可以进行扣划的。
虽然法律规定这个冻结是有期限的,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但是在一年之后,只要没履行完义务,还是会继续冻结的。
2.使用别人账户的行为不止违法,还有可能犯罪
这时候有些人就有一些小聪明的做法,比如就用题目中的做法,使用他人的银行卡、或者使用他人的微信、支付宝账户。
从道德方面讲,欠钱不还,还采取逃避的方式是完全不应该的,从法律角度来讲更是如此。
这是一种故意隐藏、转移自己财产的行为意图,在表面上营造一种自己没有执行能力的假象。
这种行为最起码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一经核实,可以决定被对其予以罚款或者拘留。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这个拘留的期限是15天以下,但是法律并没有明显明确规定拘留的次数。也就是说,只要拒不悔改的话,可以多次拘留。只不过不允许连续拘留而已。
当这个数额比较大,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那就涉嫌犯罪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拒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至于多少数额会构成这里的情节严重,各省也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很多地方规定超过1~2万元就可以构成犯罪了。
这样一看,题目中的想法就真的是耍草小聪明,得不偿失了。
一旦构成犯罪,就面临着牢狱之灾,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得继续还钱,而且还会影响到自己的子女、孙子女。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dacesmiling@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