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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禁售”风波持续!华彬十问天丝,“五十年协议”成焦点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27 阅读数:人阅读

 

“中国红牛被禁止销售”出现后续风波。

4月26日,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中国红牛生产及销售方的华彬集团对泰国红牛方的泰国天丝提出“十问”,这“十问”主要围绕当初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签订的《五十年协议》等,内容涉及红牛商标、生产和销售等相关问题。

据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华彬集团“十问”泰国天丝的源头,是由近期“中国红牛被禁止销售”的相关消息引起。

近日,泰国天丝先后对外披露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2016】吉民初34号),以及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2017】黑民初12号)。

根据上述两份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相关法院就泰国天丝,针对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及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华彬集团旗下公司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停止使用“红牛”商标及向泰国天丝赔偿等。

相关消息传出后,“中国红牛被禁止销售”随即在互联网上发酵,并引起各界关注,其中天猫、京东渠道被发现中国红牛相关产品下架。

针对“被禁售”情况,4月25日,华彬集团方面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回应表示,目前上述判决为一审,目前一上诉,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电商渠道下架是“自身经营考虑”。南都湾财社记者还了解到,华彬集团方面提出《五十年协议书》,认为50年内该公司在国内可独家生产销售红牛,泰国天丝无权在华经营红牛。

据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所谓《五十年协议》是指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等多方在1995年签订的相关协议,其中该协议第一条显示,华彬集团在中国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产品,其他方在获得书面许可或同意前均不得销售。第七条则注明,协议有效期五十年。

对于华彬集团方面再提《五十年协议》,泰国天丝方面同日对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五十年协议》效力以及与商标许可已多次被多地法院否定,根据近期吉林和黑龙江的案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394号终审判决已对《五十年协议》进行了评判,且已明确天丝公司享有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表示“《五十年协议》不是华彬集团实施侵权的借口”。

针对泰国天丝相关说法,华彬集团在4月26日再对泰国天丝提出“十问”。南都湾财社记者透过该公司提供的“十问”中注意到,华彬集团方面再度重申《五十年协议》的合法性,并对泰国天丝“撕毁协议”“恶意注册商标”等进行反问。

不过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泰国天丝方面并未对华彬集团的反问作出回应。有意思的是,该公司通过旗下微信公众号,借宣传世界知识产权日,对外表示其红牛商标和产品在华销售的合法性。

据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自2016年以来,中泰红牛之争已持续7年,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围绕着产品、渠道、商标诉讼进行了漫长的拉锯战。另据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在二者纠纷时,其他品牌也借机会扩大市场,例如深圳企业东鹏特饮,2022年报显示,该公司营收为85.05亿元。

对于未来中泰红牛之争有何新进展,南都湾财社记者将持续关注。

南都•湾财社记者 贝贝 见习记者 王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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