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为什么抗战胜利纪念日是9月3日?
每年的8月15日,下图都会在朋友圈里刷屏。
许多人认为这张图发生在8月15日,并以此来纪念抗战胜利,其实这是错的!
图中反映的历史事件发生在1945年9月9日,侵华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向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递交投降书。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无条件投降书;1945年9月9日,日本向中国递交投降书。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把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
“终战诏书”暗藏玄机
1945年8月15日,中美英苏向世界各国公告:日本政府已正式无条件投降!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录制了“终战诏书”,8月15日通过广播正式公布。
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这份诏书所用词语非常谨慎,出现“朕”“尔等忠臣良民”等称谓,纯属日本国内的特殊公文格式。
诏书没有当作外交公文送达中美英苏4国,这份诏书通篇没有“降”“败”之类的词语,投降竟成了潜台词,把侵略的目的辩护为“求帝国之自存与东亚之安定”“解放东亚”。
△第一份《投降诏书》
若干年后,日本金鸡学院学监安冈正笃回忆当时修改这份诏书的原则:
第一,必须要选择任何国家败降时所没有用过的、可以代表日本天皇权威的辞令。
第二,不能显示出日本是因战败力尽、不得已而投降的;必须说是受道义之所存、良心之至上而做的决定。
第二份诏书成为黑纸白字的铁证。从法理上讲,接受了同盟国发表的《波茨坦公告》就等于无条件投降。全世界都知道日本投降了,然而8月15日广播公布的“终战诏书”却大大出乎世界各国的意料。
怎么办?
在巨大的国际压力下,有了第二份诏书。
日本在诏书中两次提到“降伏”一词,日文的“降伏”即中文的“投降”。白纸黑字,这份《投降诏书》就是铁证。
△第二份《投降诏书》(注意里面的“降伏”二字)
在盟国安排下,1945年9月2日上午9时(东京时间),在美军军舰“密苏里”号上,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
△日方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
△2015年8月31日,日本外务省展出
1945年9月2日签署的投降书原件
中美英苏等9国代表相继签字接受日本投降。按照战胜国的顺序,中国代表徐永昌将军第2位签署接受日本投降的文件。
为什么9月3日是抗战胜利纪念日
至此,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落下帷幕。
1945年9月3日,当时的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于1946年起把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南京街头庆祝胜利的民众
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1951年8月14日人民日报头版截图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8月15日、9月2日、9月3日
……
时光流逝,这些日子必须铭记。
今天,我们致敬先辈,致敬那场永不妥协的抗争。
牢记历史不为延续仇恨,只为警醒:吾辈自强,今日,每日!
END
供稿:古镇珠山
编辑:苏虎强
审核:李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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