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法律角度来看农村结婚彩礼过高?
从法律上看应该没什么问题,彩礼是愿打愿挨的事。抛开法律的话我有个分析。
一,彩礼本质上是一种家庭财产分配和争夺。这个是我小时候在农村的观察所得。在兄弟多的家庭,结婚时的彩礼就是提前进行的大家庭共同财产占有,哪个兄弟结婚时要的彩礼多,哪个兄弟就获得了大家庭更多的财产。所以,媳妇多要彩礼,对老公也是好事。在多子女特别是多儿子的家庭,彩礼问题涉及残酷的家产争夺,乃至老大对兄弟的婚恋机会挤压。我大爷家兄弟四个,老大结婚时被索取高额彩礼,以致欠下高额债务,直到十几年后才由老两口还清。我大爷家也因此被彻底掏空,再也无力承担下面两兄弟的结婚费用,他们不得不进入城市闯世界,那时候还是八十年代中后期,算是给自己娶了媳妇。
而在独生子女家庭,结婚要彩礼,则是对父母财产的提前占有。独生子女虽然不存在遗产分配问题,但毕竟要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直接占有,或者要看父母心情赠予,而结婚时的彩礼则是提前直接占有。
在我农村老家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越是贫穷家庭被逼交彩礼越是严重,男方越是富裕的家庭,女方对彩礼数额的要求越宽松。而且并不是因为富裕家庭已经主动给了高额彩礼,而是有的女方甚至根本就不要彩礼了。这也是我所说是家庭财产分配本质的体现或证明。
二,彩礼本质上是婚配市场供求关系的反映。在收彩礼的地区,彩礼的涨跌直接决定于适龄男女的对应比例。当女性较少时,彩礼上涨,女性较多时,彩礼下降。在我老家农村,计划生育刚开始那几年,一方面人们重男轻女思想还比较严重,另一方面B超看男女技术还不普及,造成了生女孩的家庭会一直生,直到生了男孩为止,生了男孩的家庭一两个孩子就算了。这导致了事实上女孩比男孩多。所以,在经过了八十年代初彩礼暴涨以后,到了九十年代初,彩礼急剧下降,甚至倒过来男孩开始挑拣女孩以致挑拣岳母,因为我们那里人相信,母亲的品行直接决定女儿的品行。再到后来,年轻人特别是姑娘们纷纷进入城市打工,并首先被城里人挑选婚配,彩礼又开始上涨。
三,彩礼不是女权的正向指标,而恰恰相反是女权的反向指标。如前所述,彩礼的多寡不是由女权发展水平决定的,恰恰相反,彩礼越多越普遍,越证明女性权益的缺失和弱势。越是女性地位低的地区,比如农村,彩礼就越普遍,而且必要性越强。相反,越是女性地位高的地区,比如城市,彩礼越仅仅具有象征性。同时,越是独立性强的女性阶层,比如以学历划分,对彩礼的重视程度明显是和学历成反比的,以女性就业程度和收入水平划分,和女性就业率和收入水平也是成反比的。
四,就像各取所需的约炮在城市男女中的兴起一样,作为两个平等主体的自由结合的婚姻观念也必然逐步挤压彩礼在中国婚姻中的分量,逐步向礼节性象征性,直至彻底消失发展。
五,一点个人看法。我是不太能理解那些宁愿压榨父母支付高额彩礼也要娶媳妇的男性的心理,如果不是父母愿意的话,这样的男人,挺恶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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