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2008年“10·27”杀人劫财案两主犯被核准执行死刑
陇南:涉案受贿182.5万元 公司经理获刑4年
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宋芳科)拿公司的房产发自己的财,陇南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工业品公司经理姚某某利用手中的职权之便,在公司房产租赁和出售过程中,非法收取当事人送上的好处费,并以资本形式投入其他公司赚取回报,先后涉案资金182.5万元。2016年7月26日,陇南市徽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姚某某受贿罪判决一案,姚某某因构成受贿罪一审获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某在担任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业品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张某某、张某等6个人的好处费计25.5万元,收受大华公司开具的集资款收据合计157万元,并以领取本息的名义从该集资款中领取394253.4元。另查明,在侦查阶段被告人亲属向徽县人民检察院退缴赃款1710264元。由于大华公司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院已另案审理。
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某涉案受贿数额为182.5万元,受贿数额巨大。2016年7月7日,陇南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5万元。
来源: 西部商报
武都:2008年“10·27”杀人劫财案两主犯被核准执行死刑
【杀害村主任夫妇 抢劫灾后重建款 】陇南2008年“10·27”杀人劫财案两主犯被核准执行死刑 兰州晨报讯(记者董子彪)2008年“5·12大地震”后,陇南市武都区农民王增得得知村主任王某将给村民发放灾后重建贷款,于是协同另外2人半夜潜入帐篷内抢劫勒杀王某夫妇。6月25日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并裁定核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增得、郭合平的死刑判决。
案发:抢劫灾后重建款杀害村主任夫妇
经查明,现年45岁的王增得是陇南市武都区柏林乡上梁道村农民,1995年11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8月19日因病保外就医。而现年42岁的另一案犯郭合平1997年11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5年11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7年9月刑满释放。 2008年10月27日,王增得得知时年38岁的村主任王某要给村民发放灾后重建贷款,便向郭合平以及同案犯王正才(已判刑)提议抢劫,二人表示同意。当日傍晚,王增得让王正才、郭合平到村主任王某所住的帐篷外窥探,确定王某与妻子李某在帐篷后,3人在王增得所在帐篷碰面,商定了作案方法,并准备了绳子、围帕和木棒等作案工具。24时许,3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陇南市武都区柏林乡上梁道村王某家的帐篷附近,发现帐篷内有多名村民在饮酒、聊天,便在附近一土堆处窥视守候。在附近潜伏近3个小时,待灭灯后,3人进入帐内,合力将王某及其妻子李某用绳索勒颈后又持木棒击打致死。王增得在帐篷内翻找财物后,3人逃离作案现场。 通过公安机关不懈努力,3人陆续抓捕到案,当年11月1日,公安民警在王增得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柏林乡上梁道村的住宅内,搜出其非法储存的导火线72.6米,雷管2枚。同年11月13日,搜出其非法储存的TNT炸药3000克。
审理:两凶犯被判处死刑
2010年3月26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增得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后,王增得、郭合平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开庭审理,于2011年4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11年12月5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增得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与前犯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认定郭合平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王增得、郭合平提出上诉,省高院于2014年9月16日,做出维持一审对王增得、郭合平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核准: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
之后,最高法经过核准认为,王增得、郭合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二人死亡,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王增得非法储存爆炸物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在抢劫共同犯罪中,王增得提出犯意、准备工具、进行分工,地位与罪行较为突出,罪行极其严重。且在保外就医期间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严惩,并与前罪没有执行的数罪并罚。郭合平行为积极主动,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故裁定核准省高院对王增得、郭合平的死刑判决。
来源:甘肃新闻网
16年前杀死岳母潜逃 陇南西和男子16年后落入法网
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金奉乾)16年前,男子因婚姻纠纷与妻子和岳母发生争吵,男子一气之下持刀捅死了岳母后潜逃。7月24日,陇南西和县警方成功抓获了潜逃16年的命案逃犯牟某某。 7月27日,陇南市公安局通报称,2000年5月12日晚,西和县兴隆乡牟山村村民牟某某到其兴隆乡叶河村去叫其妻子余某某回家时,在其岳母家中因婚姻纠纷和其妻子、岳母发生争吵,争吵时牟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其岳母王某某戳死,将其妻子余某某、妻弟余某某戳伤,作案后牟某某潜逃。2016年5月18日,陇南市开展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以来,西和县公安局成立了侦破命案积案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力争破获历年的命案积案。经过专案攻坚小组对“5·12牟某某故意杀人案”的全面梳理,于2016年7月24日在秦安县城将牟某某抓获。经审讯牟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起尘封16年的命案积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西部商报
甘肃首届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在陇南市举行
7月26日,由甘肃省体育局主办,甘肃省游泳运动协会、陇南市体育局承办,陇南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陇南市游泳协会协办的2016年甘肃省首届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在市游泳馆举行。比赛共有兰州、临夏、天水、金昌、白银和陇南6个市州代表队近100名游泳健儿参赛,旨在挖掘更多优秀青少年游泳人才,推动我省青少年游泳运动的开展。
来源:陇南广播电视台
陇南3家污水处理厂二季度排放水污染物超标
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徐静雯) 7月2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第二季度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状况显示,14家国控重点企业污染物超标,其中,有11家污水处理厂“上榜”。
监测显示,八○三发电厂污染物超标率最高,为100%,超标污染物包括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酒钢集团存在悬浮物超标,兰州甘草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颗粒物超标。酒泉市供排水总公司、瓜州县污水处理中心、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夏河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会宁县污水处理厂、礼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成县供排水总公司(成县污水处理厂)、文县污水处理厂、景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均不同程度存在总磷、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等超标污染物。
来源: 西部商报
我省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王三运批示要求抓好防灾减灾工
甘肃日报(记者徐爱龙)7月21日以来,我省多地不同程度出现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造成部分农房、农作物、基础设施等不同程度受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今天批示要求抓好防灾减灾工作,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近日,我省兰州、武威、白银、定西、陇南、甘南等市州发生阵性强降雨天气,引发洪涝灾害。截至7月25日20时,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6个市(州)的13个县(区)、38个乡(镇)、154个村、1.33万户、5.18万人受灾。
王三运批示指出,近期降水集中,且多地已出现水土饱和状态,如再遇短时强降雨,造成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极大。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加强防灾避险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靠前指挥,组织动员力量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力量,抓好防灾减灾工作,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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