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保姆遗留电梯坠亡案”18日将一审宣判,家属曾申请变更罪名为“间接故意杀人”
极目新闻记者 丁鹏 张奇
5月15日,杭州“女童被保姆遗留电梯坠亡案”女童父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已收到案件一审宣判的通知,该案将于5月18日公开开庭宣判。
女童父亲陈长江收到的开庭旁听通知(受访者提供)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6月14日晚8时05分许,保姆吴某带着21个月大的女孩樱桃,一起乘电梯到达住宅1楼。随后,吴某拉着滑板车先行走出,当她回头时才发现樱桃没跟出来,电梯门已关闭。随后,樱桃独自被困在电梯内。晚8时06分07秒,电梯在8楼打开,樱桃走出电梯,在监控录像里消失。不久后,樱桃从8楼坠至2楼平台,不幸身亡。
女童父亲陈长江接到了吴某的电话,知道樱桃不见后,他急忙出去寻找。但其间吴某说法前后不一,陈长江不再信任对方,他开始在整栋楼一层一层地找。最终,他发现女儿倒在2楼窗户往外伸出的平台上,抱出来后没能救活。当陈长江发现女儿时,离孩子坠楼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
该案曾于4月18日在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某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案件将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陈长江曾表示,律师当庭提出了要求,希望将吴某现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更改为间接故意杀人罪,法官将此要求转至合议庭。吴某一直声称樱桃是自行返回电梯捡树枝被关在里面,这一点在法庭上被证实为虚假,吴某也承认是她的过失导致孩子被遗留电梯。
5月15日,陈长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已收到案件一审宣判的通知,该案将于5月18日在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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