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厅回复!事关西藏供氧补贴...
事关西藏供氧
近日,有西藏网友通过中国政府网“回应关切”板块,留言建议在西藏大力推进供氧基础设施建设,参照供暖补贴设立供氧补贴政策。最新官方回复来了!
网友留言称:
在西藏我们能做到缺氧不缺精神,但是西藏高原缺氧是客观实际,建议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供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参照供暖补贴设立供氧补贴政策。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回复: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广大高海拔地区干部职工的健康问题。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实施海拔3500米以上边境县城、乡镇供暖供氧工程”。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海拔3500米以上的边境县城和乡镇供养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开展地市供氧项目建设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供氧项目建设极大改善了高海拔地区、边境县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普遍认可和欢迎。自2016年以来,自治区财政每年通知地市财政局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报送供氧项目建设需求,并结合经济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分配”的原则,将供氧项目建设资金分配至地市,明确各地市将资金优先用于高海拔边境县、边境乡镇供氧项目建设,具体实施范围和供氧方式由地市自行确定。
“十三五”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累计筹措供氧项目资金20.89亿元。其中,分配下达日喀则市4.17亿元,占总资金量的20%。“十四五”截至目前,日喀则市的资金占比达到32.6%。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供氧项目运行维护支出应由市县承担。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由市县统筹财力做好供氧运行维护,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供氧建设的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把事实办事,好事办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财政厅)
来源:西藏卫视+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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