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金道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情况调查
关于辽宁金道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情况调查
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针对辽宁金道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如有与葫芦岛市龙港区富尔沃门市金道黄金租赁中心签订黄金现货销售合同、黄金租赁协议、黄金预约回购协议的群众,见此公告后,准备好黄金现货销售合同、黄金租赁协议、黄金预约回购协议、金道黄金销售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通过转账投资及转账返款,请到银行调取银行流水,一并提供给公安机关。
辽宁金道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立案侦查,未制作笔录的投资人,现到龙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登记并制作笔录,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未到公安机关提供材料的后果自负。因涉及人数众多,需提前安排时间。(前期已制作笔录人员无需再次到龙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制作笔录)
龙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地址:龙港区锦葫路稻池道口对面
联系人:智警官15141976708
孙警官18698990324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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