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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07 阅读数:人阅读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8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19,463,9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秉承“研发、制造、销售及传播专业创新的医药产品和知识,从根本上去改善患者个人体能和社会医疗效能,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进步一一康健世人、弘济众生”的企业宗旨;始终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核心治疗领域,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专业合作”的经营理念;坚持创新与合作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以产品创新和产业合作双驱动,推进公司高质量、高速度、健康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包括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和医疗器械(主要是眼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2年度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公司的研发体系创新发展,构建起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重点技术:

1、生物医药产业化技术;

2、合成生物产业化技术;

3、中成药全产业链标准化质量控制技术;

4、固体口服药物新型制剂技术;

5、化学原料药绿色合成技术。

公司目前上市产品主要为: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松龄血脉康胶囊、舒肝解郁胶囊、渴络欣胶囊、胆舒胶囊、一清胶囊、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阿立哌唑口崩片、阿立哌唑口服溶液、枸橼酸莫沙必利片、枸橼酸莫沙必利分散片、右佐匹克隆片等药品和医疗器械,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二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柯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二○二二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等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屈三才先生及张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二○二二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二○二二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二〇二二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3CDAA5B0091号审计报告。二〇二二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9,028,158.63元,同比下降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6,670,032.77元,同比增长112.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925,153,384.75元,同比增长87.23%,基本每股收益0.98元,同比增长113.04%。总资产7,720,729,941.31元,同比增加1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6,901,806,830.70元,同比增长13.33%。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二年度报告及摘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说明。《二○二二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二○二二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3CDAA5B009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二○二二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6,670,032.77元,其中,母公司二○二二年实现净利润208,753,137.8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75,313.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24,742,020.77元,减去二○二二年度分配二○二一年度现金股利91,946,395.4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08,590,344.3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993,929,480.58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0-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二○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919,463,9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919,593.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二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二○二二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二○二三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二○二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预计二○二三年可实现营业收入比二〇二二年审计后数据增长5.00%-20.00%;可实现净利润比二〇二二年审计后数据增长5.00%-20.0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二○二三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二○二三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调整二○二二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长柯尊洪先生,总裁柯潇先生,副总裁钟建荣女士、殷劲群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长柯尊洪先生,总裁柯潇先生,副总裁钟建荣女士、殷劲群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三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二三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交易,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4.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作为定期存款的替代,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活动。

独立董事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独立董事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根据《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3年1-3月,2023年1-3月,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84,838,651.01元,同比减少1.16%;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331,041.04元,同比减少6.03%;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897,627,039.38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2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7,181,367,694.78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05%。

《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成都召开二○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以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二○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三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三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三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石柱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罗东先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罗东先先生因审计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0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给予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三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三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三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三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三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15号》及《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柯尊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映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柯尊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映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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