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4高端访谈丨专访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明祥:《武汉宣言》引领全球湿地保护 将推动全球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 李明明 北京报道
今年是中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湿地公约》第14届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OP14)也于近日召开,这次大会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履约30年以来在湿地保护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截至目前,中国湿地面积达到5635万公顷,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出台了《湿地保护法》,把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已初步建立起以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
大会有哪些重要议程和亮点?大会通过的《武汉宣言》将如何凝聚各方共识?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明祥在武汉参加COP14期间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武汉宣言》是各方促进湿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共同意愿和行动的汇聚,体现了中方负责任大国担当和对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引领。
同时,今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实施的首年,张明祥作为《湿地保护法》起草专家团队负责人,见证了我国湿地保护的历程,他认为,《湿地保护法》从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出发,是我国首部从生态系统角度进行的立法,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的空白。
《武汉宣言》引领全球湿地保护
《21世纪》:《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部级高级别会议正式通过“武汉宣言”,呼吁各方以强烈意愿和实际行动,促进各类湿地的保护、修复、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武汉宣言》将如何凝聚各方共识?
张明祥:《武汉宣言》是各方促进湿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共同意愿和行动的汇聚,体现了中方负责任大国担当和对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引领。今年8月初以来,由中方牵头起草的宣言草案在172个缔约方中进行了3轮磋商,包括向参加高级别会的部长和大使们征求意见,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
宣言里提到了湿地立法和执法。法治保障是中国最重要的湿地保护探索之一,这次写入宣言,是结合中国湿地保护的实践经验,给其他缔约方提供了有益借鉴,也是以往宣言里没有出现过的。
宣言不仅陈述了各方对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增进人类福祉等方面的作用,以及公约实施需进一步关注的问题,还在共识基础上,提出了12项行动,以加强公约有效实施。彰显了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湿地保护事业的决心和责任。我们将根据《湿地公约》和《武汉宣言》,以新部署新举措,在推动全球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1世纪》:近日,十四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在武汉召开,本次大会的亮点有哪些?对全球湿地保护将产生哪些推动作用?
张明祥:本次开幕式非常成功,首先体现了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湿地保护的高度重视。武汉宣言非常全面、可行,充满了湿地保护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即为国际湿地保护贡献中国经验,也体现出中国的湿地保护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共识。
此外的亮点是,大会期间还审议了《湿地公约》2025-2030年战略框架决议,引领公约发展方向;在中国设立“国际红树林中心”,作为全球红树林保护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基地。
《21世纪》:本届湿地大会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还审议通过《2025后全球湿地保护发展战略框架》,会议达成《2025-2030年全球湿地保护战略框架》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张明祥:会议达成《2025-2030年全球湿地保护战略框架》将确保湿地保护与修复目标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并聚焦湿地保护和修复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环境挑战方面的作用,形成全球共识,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行动,遏制湿地退化。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包括能力建设、技术和科学合作与交流等,形成国际湿地保护合力。
湿地可有力减缓全球气候危机
《21世纪》:湿地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方面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张明祥:首先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湿地是全球的三大生态系统之一,是水陆之间的过渡地带,所以物种非常丰富,号称是“物种基因库”、“生物超市”,全球的湿地面积占全球陆地面积的6%到8.6%之间,但却储存了全球40%以上的已知物种,并且很多未知物种也分布在湿地中,特别是水鸟的很多重要栖息地,也是国际候鸟迁徙的中转站。所以2020年第24个世界湿地日主题即为湿地与生物多样性—湿地滋润生命。
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湿地生长大量的植物,这些植物会吸收二氧化碳排出氧气,有着重要的碳汇作用。另外泥炭沼泽湿地作为湿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陆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碳库,单位面积碳储量在各类陆地生态系统中最高,在调节区域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占全球陆地面积3%的泥炭沼泽湿地,其碳储量是全球森林碳储量的两倍。所以2019年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应对气候变化。
《21世纪》:目前中国在湿地保护方面现状如何?面临的挑战是什么?
张明祥:我国目前在湿地保护方面做得很到位,因为把湿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之一,所以在湿地保护修复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并开展大量的工程,每年开展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表明,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功能有效发挥,总体呈向好趋势。
我国近10年实现湿地保护修复项目3400多个,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80多万公顷,我国现有国际重要湿地64处,还有13个国际湿地城市,也是全球数量最多的国际湿地城市国家,也建立了1600余处湿地公园和为数众多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护率达52.65%,按照“十四五”规划将在2025年要达到55%以上。
今年6月1日起实施了《湿地保护法》,也为湿地保护提供法制保障。但我国因为经济发展比较迅速,人口众多,所以湿地保护面临的挑战还是很多的,最主要就是污染的加剧,尤其是水污染,因为湿地地势比较低洼,所以好多废水就会流入这些地方。国际上也同样面临水污染加剧的问题。
而且由于湿地长期以来得不到人们的重视,对它的生态功能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湿地受到的破坏不断增加。
比如像湿地面积的减少,生态功能的下降,以及生物多样性功能的衰退等都是湿地面临的一些挑战,需要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同时也通过《湿地公约》凝聚国际的湿地保护力量,对国际上的湿地进行保护。
我国首部生态系统角度立法
《21世纪》:《湿地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从生态系统的角度建立的法律。请问为什么要从生态系统的角度建立?
张明祥:过去的《森林法》《草原法》等都从资源角度进行立法,而《湿地保护法》要是从资源角度的立法,就会没有任何立法空间。
从立法目的可以看出,《湿地保护法》是从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角度来进行立法。所以《湿地保护法》是第一部从生态系统角度进行立法,把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贯穿其中,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的空白。
《21世纪》:《湿地保护法》对泥炭沼泽和红树林湿地作出专门条款规定,是湿地保护法的一大亮点,请您谈谈如此设定的考量。
张明祥:泥炭沼泽地和红树林是两种非常独特的湿地类型,它们的生态功能非常强大,比如说像泥炭地,它本身是巨大的碳库,如果保护得好,可以储存很多的碳。像四川的若尔盖泥炭沼泽地,每公顷的泥炭沼泽地储碳量相当于8800辆小汽车1年的碳排放量,所以功能非常强大,但是如果保护不好,就会变成碳源,造成温室气体排放的加剧。
而对红树林来说,它号称“海洋长城”,对我们沿海地区的保护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碳汇作用也非常强。而我国红树林的衰退是比较明显的,解放初期差不多有5万公顷的红树林,在2001年的时候只有2.2万公顷。近几年通过红树林的修复,比如退鱼塘还林等一些工程的实施,在2020年国土三调时公布我国红树林面积达到2.71万公顷,面积有所增加,已建立51处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和6处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红树林保护修复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中国红树林保护仍面临着总面积偏小、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外来生物入侵等问题。
考虑到泥炭沼泽和红树林生态功能如此重要,所以在湿地保护法里面,做出了专门的一些条款规定。同时也意味着,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正日益呈现更加专业化、个性化的特质。
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例发布
《21世纪》:11月5日上午,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武汉发布。这些典型案例具有什么特点?公益诉讼对湿地保护的作用如何?
张明祥:我参与了这些典型案例的评选工作环节,本次评选案例在地域上覆盖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地区,涉及到长江、黄河、嫩江、珠江等流域及海域,违法类型包含违法侵占、围湖填湖、非法狩猎、违法养殖、固体废物污染等不同类型。
本次入选案例在程序和案由上类型相当丰富,既包括诉前程序,也包括诉讼程序;既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包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提起主体既包括检察院,也包括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评审专家从参评案件的规范性、创新性、典型性、疑难复杂性及说理充分性五个角度出发,结合地域、流域、湿地类型、违法行为类型以及不同案件类型的特点对参选案件进行了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12个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而且湿地保护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是最多的,通过公益诉讼加强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强化湿地保护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通过公益诉讼,能够提前预防实际的一些破坏,而且从制度和权责上来实现对湿地的一个立体性的系统保护。公益诉讼既有检察机关提起的,还有一些社会公益组织提起。
《21世纪》:成功的湿地保护实践需要具备哪些因素?个人可以在湿地保护中做出哪些努力?
张明祥:成功的湿地保护实践首先需要因地制宜,要根据自己所在区域的气候、水文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些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其次,在湿地修复中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是何种原因导致的湿地退化,来进行针对性的湿地修复,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投入少的资金取得好的效果。
此外,我们要在湿地保护修复时坚持采用自然解决的方案,即基于实际情况,尽可能不要采取太多的人为干预。
个人首先要认识到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性,湿地对人类社会福祉的重要性,它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还有经济效益。
只有我们认识了湿地重要性以后,在采取湿地保护做法时,才能够有的放矢,同时从自己的身边点滴做起,比如做到不造成环境污染、水污染和湿地破坏,不惊扰水鸟的栖息生存等,这些就是个人应该做好的一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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