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检察:公开听证给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听证会现场。通讯员 李奇摄
“通过参加此次案件听证会,不仅让我们学习了法律知识,同时也让我们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公平公正。”近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就郭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的办理举行听证会,前来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代表说道。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因该案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本院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听证员讨论后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赞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人民监督员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发表了意见,对于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给予高度评价。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听证员的沟通交流,让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不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犯罪较轻的、社会危险性较小的、认罪悔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积极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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