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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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梁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婧渊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业务发展概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意见以及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07.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61%,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22.79万元,资产总额145,574.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13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6,227,858.2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645,468.9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华体智城、华体绿能预计2023年度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成都农商行、四川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贷、短期流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
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华体绿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担保皆不涉及反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9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监事薪酬、津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1,622,362.92 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股东持股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公司对2023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9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体科技”)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梁熹先生、张辉先生、刘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一致表决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并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将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8)。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第四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220万元。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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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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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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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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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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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方: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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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方: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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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联方:成都恒创新星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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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联方:四川华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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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张辉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四川华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经理、董事张辉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
2.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张辉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刘毅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
3.成都恒创新星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梁熹先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履约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未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与采购产品。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是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款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5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营业范围
因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做变更及增加调整,详细如下:
变更前:
生产、销售灯具、通用电子产品、工艺品、不锈钢制品;钢制电杆、通讯杆设计、制造、销售、安装;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锻件加工;照明景观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与销售;新能源研发;灯具研发;机械设备设计、研发;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生产半导体(LED)及半导体(LED)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物联网智能照明管理系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停车场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前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最新的《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所列明的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763号文《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956,603.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043,396.2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50214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8.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88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0.6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59.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87号《验资报告》。
3、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发行价9.7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CDAA5BO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2年度以前使用募集资金21,774.95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募投项目4,286.93万元,2018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597.16万元,2019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753.61万元,2020年度投入募投项目7,054.65万元,2021年度投入募投项目6,082.60万元。
(2)2022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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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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