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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紧急出手:下架、拆除!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03 阅读数:人阅读

 

“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无感抓拍看房者”现象引发多方关注和跟进。南都记者获悉,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以下简称“房产局”)正在探索相关治理措施,目前已要求部分房地产企业下架人脸识别设备。

 南都此前报道↓↓ 

绝删除!逛完售楼处,后台可秒查你的脸!很多房企都在用,细思恐极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脸识别(设备)要下架、拆除。”昨天(11月30日),南京市房产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房产局相关业务处室已在推进治理措施。

不过他强调,售楼处人脸识别属于房地产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可供参考的监管和执法案例,南京房产局仍在探索适合的治理措施,目前的做法属于“初步处理”。

该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说,除了人脸识别问题,房产局也在关注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情况。相关业务处室需要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反映和诉求,再确定之后的治理举措。

人脸识别系统抓拍到了记者在售楼处外张望。图自南都·AI前哨站

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报道,有收到拆除通知的南京房地产企业人士表示,由于涉及到年终“渠道”的费用结算,设备拆除时间尚未最终确定,但“应该会尽快”。

一位南京的房地产中介则告诉南都记者,南京大多数楼盘都装有人脸识别,短时间内拆卸完毕有难度。

11月22日,南都报道披露了房地产企业使用人脸识别无感抓拍看房者的潜规则。多位购房者向南都记者反映,他们被抓拍时并不知情,正式买房时才发现自己被人脸识别“锁定”到某一销售身上,无法享受购房优惠。

报道刊发后受到舆论关注,央视《新闻1+1》、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跟进报道了相关情况。

据南都记者了解,使用人脸识别是房地产企业的一种“风控”手段,主要目的是判断消费者属于“自然来访客户”还是“渠道客户”,由哪位销售人员介绍买房,房屋成交后的佣金应发放给谁,防止出现“飞单”“洗客”“内外挂单”等情况。

然而,这些人脸识别设备往往主打“无感抓拍”,相关影像拍摄及后续的个人信息处理都没有征得消费者的明确授权同意,不符合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现行法律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针对不同消费者给予不同的购房优惠,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平等原则。

南都记者注意到,南京要求房地产企业下架人脸识别的做法获得了不少网友的讨论和认可。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有其他地方监管部门介入治理售楼处人脸识别的案例曝光,南京的做法或属全国首例。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冯群星 实习生 连俊翔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南都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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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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