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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进科技IPO“卷土再来”,前次申报被否问题依旧“悬而未决”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03 阅读数:人阅读

 

近日,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进科技”)披露了招股书,公司将再次叩响创业板的大门。这次的保荐机构从方正证券变成了华金证券,律师事务所则换成了安徽承义,会计师事务所依旧是容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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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网进科技曾是创业板注册制开始后被深交所上市委否决的第一家企业,2020年6月29日,深交所受理了网进科技创业板IPO申请,2020年11月11日被否决。

彼时公司被否的原因包括实控人认定、业务区域过于集中等,而此次再度卷土重来的的网进科技,前述问题依旧“悬而未决”。

与前次IPO相比,网进科技本次IPO募资额出现缩水,前次IPO拟募资4.6亿元,本次募资额缩水至3.04亿元。

资料显示,网进科技是一家县域智慧城市整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类型包括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运维服务等,主要客户有政府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应用领域包括公安、政务、交通、医疗、建筑等行业。

根据前次招股书,网进科技的业务区域较为集中,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文商旅集团,90%以上的收入都源于昆山市智慧城市建设。2017-2020年一季度,网进科技在江苏省内实现的营收占比分别为97.34%、99.26%、99.24%和92.08%,其中,在昆山市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更是高达92.38%、96.9%、97.07%和91.86%。

本次IPO,虽然区域集中度有所降低但依旧较高。2020-2022年上半年,网进科技在江苏省内实现的营收占比分别为93.98%、85.28%和72.17%,其中,在昆山市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依然不低,分别为79.66%、60.3%和70.85%。

除此之外,在前次申报IPO时,网进科技并没有将持股34.48%的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认定为公司的实控人,仅作为财务投资人;反而持股25.86%的第二大股东潘成华,与黑角投资、黄玉龙、敦石投资及和丰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合计持股65.52%,为网进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对此,交易所也曾在上市委会议上提出质疑,要求网进科技说明文商旅集团被认定为对公司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理由是否充分。

本次IPO中,有关公司实控人认定方面,在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网进科技依旧将潘成华而非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并宣布潘成华与黑角投资、黄玉龙、敦石投资、和丰投资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不过,前次申报稿中文商旅集团作为财务投资人的身份并未再次提及。

需要指出的是,报告期内,网进科技的业绩并不稳定。2019-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4.36亿元、3.29亿元、5.04亿元、2.02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726.84万元、2527.28万元、5486.96万元、2560.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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