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最美职工|王浩:照亮公益之路 守护绿水青山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27日讯(记者 葛婷婷)“我的职责就是以公益诉讼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之美。”2023年“齐鲁最美职工”发布仪式于4月24日晚举行,本次活动共评选出10位“齐鲁最美职工”,王浩位列其中。
作为山东省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助理,王浩全身心投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参与办理的“万峰湖专案”和“南四湖专案”分别被写入2021年和2022年最高检全国两会工作报告,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贡献个人力量。
“回想当时,从线索研判、调查取证到‘;硬骨头’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再到跟进监督、溯源治理,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电脑中的一份份案卷资料就成了我最忠实的伙伴。”2021年7月,王浩被抽调到最高检参与办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办案期间,从清晨微曦到华灯初上,从烈日炎炎到大雨倾盆,王浩和同事们冒着酷暑驻扎在南四湖,重点对农村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等进行摸排线索、调查取证。他们每天在户外六七个小时,对案件线索逐一现场核实。最终掌握了第一手案件资料,推动鲁苏跨区域联动解决煤矿硫酸盐超标等治理难题。
专案期间,他起草汇报材料100余份,研判案件线索137件,协助审查个案审查报告79份,制定办案规范提示7份,参与专案推进会、法律论证会以及座谈会20余次。
“回过头来看,办理南四湖专案的过程中,既有在湖中迷路、水草卡船的惊险,也有通宵论证案件的艰辛,但更多的是公益最终得以维护的喜悦。”王浩说。
除了办理案件,他还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认真探索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新模式新机制。他曾参与《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起草《检察机关参与南四湖生态保护地方立法报告》,助推完善南四湖流域协同保护机制;在《人民论坛》《法律方法》等期刊发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司法化研究》等法学理论文章7篇;主持、参与山东省法学会《黄河流域水生态大保护的法治保障研究》等重点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5项,用于指导各地办案实践。
他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探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诉前磋商程序规范化等机制,参与起草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探索检察机关与社会组织“支持+配合+监督”、公益损害替代性修复等机制,为推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机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王浩一直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深耕公益诉讼事业,先后被评为“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百名优秀选调生”“青年理论学习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
他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使命,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大局工作,依法能动履职。他先后参与办理130余起公益诉讼案件,包括“南四湖专案”、某社会组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等重大影响案件。其中,3起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多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我常常思考,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我的贡献到底是什么?我的答案是,我愿做公益诉讼的一道微光,让法治之光照亮公益之路、温暖千家万户。”王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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