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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丰县爆炸案告破:22岁嫌犯当场被炸身亡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19 阅读数:人阅读

 

  6月15日下午4时左右,江苏丰县一幼儿园附近发生爆炸事件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5人受伤。经认定,该案件是刑事案件。

目前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走访、调取相关资料,此次事件初步判定为刑事案件,已初步锁定嫌疑人,公安部门正在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查。

此次的爆炸事件,造成多人死亡,几十人受伤的恶劣影响。犯罪嫌疑人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可能构成了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什么是爆炸罪呢?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关于爆炸罪的认定,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爆炸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此次实施爆炸的行为,是为了杀死幼儿园门口附近特定的某几人的,虽然是故意杀人的目的,但是在幼儿园门口附近的人群集中处伤人的,必然会造成他人的伤亡,结果一样危害了公共安全,应被认定为爆炸罪。

关于此事的善后工作,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已赶赴现场,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救援、处置。徐州市及丰县当地多家医院积极开展救治工作。江苏省从南京、无锡等地抽调重症、急诊、烧伤等专科的10多名专家赴现场救治。

  最新消息

根据最新消息,警方认定爆炸案系许某某(男,22岁)自制爆炸装置所为,其当场被炸身亡。许某某因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从某校休学,在案发地附近租住打工。其租住房内发现自制爆炸装置材料,墙上多处留有"死""亡""灭""绝"等字迹。

  文章来源:免费法律咨询_公司法律顾问_律师在线解答_企业法律服务 - 商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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