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西方中心主义的「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这一说法是不是应该废除?
在西方普遍没有姓氏时,怎会突兀出现哥伦布这个姓?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不是人,只是个地名?花旗国首都原本不叫华盛顿,而叫哥伦布?
西方中世纪的名人事迹看多了,心里不免有个疑问:欧洲表音文字诞生得那么晚,即使最早的拉丁文也只是在16世纪中叶才产生(利玛窦来华以后),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在此之后陆续诞生,英语第一本《约翰逊词典》是1755年的事,法语是17世纪法兰西学院建立后用几十年才根据汉语雅言创造出来,德语更晚,要到19世纪才成为书面语言……既然西文出现得那么晚,可为什么在文字出现以前,欧洲的那些人个个都是有名有姓?
文字尚未诞生,就有姓氏传统了?
欧洲人的姓名起源与日本类似,最初只有名、没有姓。可日本是在明治维新以后,才人人有姓啊!
先看看日本的姓氏起源情况。
大约4世纪后,倭国逐渐接收华夏文化,开始走出原始社会,并学习中国称呼姓名。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区分贵族与平民,给贵族们赐姓。平民可没有这个待遇,因此,普通民众只有名、没有姓。
彼时,倭国取姓的方式也是效仿华夏,根据该氏族担任的职务或该氏族居住、管辖的地方来命名,比如,统治出云的贵族就姓“出云”,统治近江的就以“近江”为姓。
不过,所有人中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天皇。
天皇没有姓氏,直到今天仍旧只有名、没有姓。很多人认为天皇是所谓天照大神的后代,因此作为神的后代,不需要姓。但有其他规定,皇室成员取名,男性必须有“仁”字,女孩则须有“子”字。
除却天皇,其余皇室成员,别人在称呼时会以“宫”来代替。例如,南京大屠杀时的主犯朝香宫鸠彦,由于其皇室成员的身份,最后逃脱了审判。
日本皇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将旁支宗亲下放至地方,而这些宗室也是以当地的名称来命名的。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要统计全国人数进行登记造册。由于民众只有名、没有姓,重名之人过多,不好区分,日本便废除了只有“贵族”和“武士”才能冠以姓氏的规则,下令普通百姓尽快取姓。
于是乎,各种千奇百怪的姓氏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
有人住在山中或者山下的,就以山口、山下为姓;
有人在渡口边,就以渡边为名;
有人在竹林中,就以竹下、竹内为姓;
有人以动物为名字,比如“犬养”、“龟田”,甚至还有人叫“野比大雄”……
日本千叶县有个我孙子市,有当地人就以“我孙子”为姓。
看看西方的姓氏起源,居然与日本一模一样。
西方宣称,欧洲人也是以身份、居住地、动植物乃至其它稀奇古怪的东西作为姓氏的。
以职业为姓:例如,库珀(coop-er 制桶工),巴伯(barber 理发师),贝克(baker 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 木匠),克拉克(clerk 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 厨师)、费舍尔(Fisher 渔夫)、法默(Farmer 农夫)等。
若有同名,则方法有二:
其一:在原来的名词后面加上本人的职业名称。
例如,两个人都叫John,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theweaver),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thecook),就分别叫Johnthe Weaver(织布工约翰),Johnthe Cook(厨师约翰)。
类似的还有:Johnthe Miller(磨坊工约翰),Johnthe Shepherd(羊倌约翰),Johnthe Thatcher(盖屋匠约翰)。
又比如,Wright,原意是工人或制造者。制造两轮马车的就人叫Cartwright,造车轮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久而久之,这些也成了姓。
其二,在原名字后加上住处名称。
同一村庄、同一小镇里如果都有Tom(汤姆),则可根据他们的居所进行分别,称之为“居住在山崖下的汤姆”、“紧挨林边居住的汤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汤姆”。
取自父(或祖)之名,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约翰的儿子;理查森(Richardson),理查德的儿子;罗宾逊(Robinson),罗宾逊的儿子;威廉逊(Williamson),威廉逊的儿子。此外,托马斯( 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或汤姆森(thomson);杰克(jack)的后代姓杰克逊( jackson),威尔(wiu)有后人姓威尔逊(wilaon),在英格兰,词尾“英(ing)”也是儿子的意思。所以,威尔( will)的后代也有姓威林( willing)的;怀尔德(wild)的后代姓怀尔丁( wilding)等。
以地形、地势取姓:例如,伍德(Wood 树林)、丘吉尔(Churchill 教堂)、弗尔德(Field 田)、 福特(Ford 小津)、斯特里特(Street 街道)、克利夫(Cliff 悬崖)、特里(Tree 树)、莱恩(Lane 小巷)、布什(Bush 灌木丛)、布鲁克(Brook 小溪)、庞德(Pond 池塘)、莱克(Lake 湖)、福雷斯特(Forest 森林)。
总体而言,此类姓氏最多,大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 棕色)、布莱克(Black 黑色)、朗(Long 长)、肖特(Short 矮的)等。
在父亲的名字前加字头为姓: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有所不同,他们喜欢在父亲的名字前面加一个字头,例如加一个迈克(mac或me)成姓。
英美人士中以麦克开头的姓不少,例如,麦克阿瑟,麦卡锡、麦克唐纳、麦肯罗等。从姓氏的源流来看,这些人的祖先不是苏格兰人便是爱尔兰人。
以地名为姓:例如,住在伦敦的就姓London,住华盛顿的就姓Washington,住肯特的就姓Kent,住牛津的就姓Oxford,住约克的就姓York,住谢菲尔德的就姓Sheffield,诸如此类,等等。
以动物或植物名称为姓:例如,沃尔夫(Wolf 狼)、赖斯(Rice 大米)、拉姆(Lamb 羔羊)、罗斯(Rose 玫瑰花)、福克斯(Fox 狐狸)、福拉沃尔(Flower 花)、科克(Cock 公鸡)等等。
德语中,也有以动物名称为姓的,比如“狮子”(Löwe)先生、“鸟”(Vogel)小姐、“猪蹄”太太(Schweinefuß),此类姓氏满街跑,还不少。
所以,别看老外的姓氏翻译过来后,看上去多么高大上,实际都是错觉,其本来的意思非常普通,甚至有些含义令人瞠目结舌。
比如,英语姓氏Stone,斯通,实际上什么呢?石头。
法语姓氏皮埃尔,Pierre,意思是小石头。
德语姓氏施坦恩,Stein,意思还是石头。
意大利和西班牙姓氏皮耶塔,Pietra,意思还是石头!!!
英语姓氏“史密斯(Smith)”其实就是某某工匠,比如铁匠(Black Smith)、金匠(Goldsmith),“泰勒(Tailor)”是裁缝,“布尔(Bull)”意为公牛,“卡菲因(Coffin)”意为棺材,“斯考得日尔(Scoundrel)”意为恶棍。
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德语中。
与中国人喜欢取积极向上的和赞美性的名字不同,德国人可不在乎自己的姓氏取法,有以“杀手”(Killer)为姓的,有以“火灾”(Brand)为姓的,还有姓“刽子手”(Schlachter)的。
在法国,名字最初只是一个符号,比如享誉世界的启蒙思想家卢梭,人尽皆知,但鲜为人知的是,“卢梭”的意思是“红头发”,——看来,他的祖先很可能就是长着红头发的人,凯尔特人(来自西域的吐火罗人)。
法国人还有些姓氏让人忍俊不禁,比如“埃布尔”的意思是“呼吸”;“伯纳德”意思则是“像熊一样勇敢”,还有个别人的姓氏,翻译过来的意思竟然是“屁股”!
在考察姓氏时,也留意到了哥伦布,哥伦布是一个姓氏。
那么,这些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欧洲姓氏究竟是从什么时候产生的呢?
网上流传的说法是,欧洲人最初只有名而没有姓。大约从10世纪开始,欧洲开始有一部分贵族以封地为姓。从11世纪至16世纪,欧洲人开始普遍使用姓氏。
但是,笔者对此深表怀疑。
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1、欧洲绝大多数王室至今都没有姓氏。
资料显示,英国王室的“温莎”姓氏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发明出来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特别是战争末期的1917年,英国到处弥漫着狂热的反日耳曼气氛,乔治五世才忙着把朝代名字改为“温莎”,玛丽王后所在的特克家族(一支长居英国的德意志贵族,祖先是德国符滕堡王室的贵贱通婚后代)改姓坎布里奇。
在此之前,亨利二世在资料上署名的话,是签什么姓名呢?"亨利二世"还是"亨利·金雀花",抑或是"亨利·安茹"?
法国大革命时,路易十六的公民身份名字是"路易·卡佩",即姓“卡佩”,此时才有固定姓氏。卡佩是斗篷之意,最早来自雨果·卡佩(也可以称之为“斗篷雨果”)。在此之前,作为国王,路易十六是叫法兰西的路易,或者说路易·德·法兰西呢?
就英法两国而言,阿基坦的埃莉诺、波尔多的理查、安茹的玛格丽特等等,都是地名+人名的形式,并未发展出固定的姓氏。
比利时的萨克森·科堡-哥达王室在一战末期这场“去德国化”大潮中把自己的名字加上了地理位置比利时的烙印,变成了范·比利时(法文为德·比利时)。
德意志共和国则将王室的头衔加上地理位置(封地),以此作为王室成员的姓氏,例如,巴伐利亚王子、乌特姆贝尔(Wurttembery)公爵、黑森(Hessen)伯爵等等。
而希腊、挪威、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家族的王室成员,依然没有姓氏。
北欧的国王贵族长期没有固定的姓氏,就是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上父亲的名字和"Son(儿子)"。
各国王室尚且如此,贵族和平民的情形可想而知。
2、西方书面语言诞生的时间很晚,最早的拉丁文诞生于16世纪中叶,那时法文、英文、德语尚未成型,连书面语言这个工具都没有,请问姓氏如何表示?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随手翻开西方历史,各种名人全部都有名有姓,仿佛从未来曾经历过“先有名、再有姓”这个过程。他们的家族,无论是在暗无天日的黑暗中世纪,还是在中世纪前,几乎人人都有完整的姓名。
例如,1500年左右的欧洲水手,“Amerigo Vespucci”、“Fernão de Magalhães”、“Cristoforo Colombo”,这几个当时尚未出名的人,居然也是有名有姓。出生于平民家庭的牛顿也有姓氏,还有一些其他的科学界名人欧拉、纳皮尔、拉格朗日等等,全部有名有姓。
诡异的是,与历史资料相反的是,现实中的多国王室都没有产生姓氏。
这是不是很奇怪?
【神奇的姓氏“哥伦布”】
在西方的宣传语境中,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是15世纪末最重要的航海家,是新世界的发现者、西班牙的“海洋统帅”。他横穿大西洋,发现了美洲,开启了大航海时代。
按理说,有了哥伦布这个姓氏,他是什么职位、什么出身、后人如何、家族世系、传承谱系等等应该很好查,而且必定一清二楚才是,可事实却根本不是这样。
哥伦布的身世是扑朔迷离,至今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谁。
根据何新的研究资料,哥伦布的身份大体上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主流说法:
克里斯托夫·哥伦布,意大利热那亚人,生于1451年。
他的祖父乔凡尼·哥伦布住在意大利旧热那亚城以东8千米处的昆特镇,是一个经营毛纺织业作坊的手工业者。父亲多米尼科·哥伦布,学徒出身,开了一个呢绒作坊和一个小客店,是织布行会会员,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威望。
第二种说法:
哥伦布是先迁居葡萄牙后移居西班牙的意大利人。
也有人说,哥伦布可能是隐藏真实身份的属卡塔兰贵族,也可能是马霍卡岛王子的私生子,甚至可能是犹太人。
根据出生记录,哥伦布大约在1451年秋生于热那亚。然而,也有人怀疑这一记录是由一些人伪造的。
确凿无疑的是,哥伦布有一头红发,脸上长满雀斑,身高约6英尺,在那个年代可以算是一位巨人。他有两个儿子。
关于他的生平,最重要的资料来自于他的第二个儿子,费迪南·哥伦布,他在西班牙的私生子。这位费迪南在进一步塑造“哥伦布传说”的过程中也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他搜集了最全面的哥伦布一手资料,撰写了哥伦布的传记,同时也(肯定)删改了很多真实的材料。
史料记述,哥伦布很可能是犹太人,或者有犹太血统。
哥伦布选择1492年8月2日作为扬帆起航的日子,这不是随意而为。因为那一天是西班牙犹太人遭难的日子。
如果哥伦布是犹太人,那他选择这一天来开启他的首航,用意就很明显——这一天是犹太人的传统节日Tisha BAv,为了纪念圣殿被毁掉的日子。那一天,数十艘船只,成千上万的犹太人挤在船上,塞满了加的斯湾的海上入口帕洛斯港。哥伦布的航海,是为了带领犹太人找到新的伊甸园。
同样旁证还有很多。
比如,某位历史学家分析了哥伦布的遗嘱,里面宣布将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穷人,并为贫家女提供结婚嫁妆,这都是犹太人的习俗。
另一位历史学家研究了哥伦布的几百封手写信件,发现他的私人信件用的都是15世纪的卡斯蒂利亚西班牙语,这种语言是西班牙犹太人的通用语言,类似于后来中东欧犹太人所通用的意第绪语。
更为耐人寻味的是,哥伦布远航的资金并非来源于西班牙王室,而是来自于两个皈依了基督教的犹太银行家。
其中一位叫路易斯·德·桑唐赫尔,是西班牙内廷的王室总管,另一位叫加布列·桑切斯,是宫廷的司库。
他们身居高位,负责西班牙王室的税收和财政花销用度。身为犹太人,得到了王室特许的宗教裁判所豁免权,免于被审问和拷打。
他们提供了17000杜卡特的无息贷款给哥伦布,作为以后需要归还的投资。
犹太银行家在大航海运动中默默地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不仅提供资金,还有犹太人冲锋在第一线,充当哥伦布的领航员、船医和随船翻译。
根据当时人的观念,在亚洲散落着犹太人的部落,于是,哥伦布带上了一名改教犹太翻译,名叫路易斯·托雷斯。
《大英百科全书·哥伦布条》说,哥伦布本人从未明确宣布自己是热那亚人;他没有用意大利文写下任何东西,他给弟弟和他人的信及日记都是用西班牙文写的;他喜欢用西班牙语来拼写自己的名字,也希望别人这样来拼。
这些似乎证明哥伦布是一个曾经居住在热那亚的西班牙犹太人。但《美国百科全书》的有关条目则说,哥伦布之所以没用过意大利语,是因为他的母语利古利亚方言并不是一种书面语的缘故。
第三种说法:
委内瑞拉史学家马利亚经过长期的考证以后发现,史书上记载的这位克里斯托夫·哥伦布根本没有去过美洲,他只不过是一位在地中海从事商业航行的航海家。而到过美洲是另一位叫做克里斯托瓦尔·哥伦布,这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西班牙人。
由于两人名字的发音和拼写相近,导致长期混淆。
第四种说法:
西班牙权威学者阿尔夫索·恩塞纳特教授则声称:哥伦布不是出生在公认的1451年,而是1446年,虽然出生地是意大利的吉诺阿,但他在非常年幼时全家就搬到了西班牙的伊比利亚岛,因此哥伦布实际上是西班牙人。他讲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但是不懂意大利语,后来也从未回过意大利。
近年来,程碧波教授在进行地图对比研究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发现。
他发现所谓的“亚墨利加”和“麦哲伦海峡”均是华夏老地图上本就注明的原地名,根本就不是什么人名。
因为地图上的这些地名出线的时间均早于发现者到来的时间,甚至在这些西人出生前就存在了。
因此,事实的真相是不知名的欧洲水手来到“亚墨利加”和“麦哲伦海峡”,然后根据当地的地名,给自己取了一个“亚墨利加”和“麦哲伦”的名字。
同理,“哥伦布”的情况也与此类似。
西方资料中,1492年10月12日,哥伦布到达美洲的第一个岛时,船员们向岛上居民询问该岛名称,当地居民的回答是“瓜纳哈尼”,土语含义为“我不懂”。
这些船员们误以为“瓜纳哈尼”就是岛名。
于是,哥伦布将此岛命名为“圣.萨尔瓦多(San Salvador)”,意思是“神圣的救世主”。
程碧波教授指出,本段描述存在一个无法回避的矛盾:
哥伦布既然认为他到达的是中国或印度,而不是美洲,那么在他的眼中这片土地肯定归中国或印度管辖,绝对不是无主之地。既然并非无主之地,他们怎么可能给此岛取一个新名字“San Salvador”呢?
人家在这里居住和管理了千百年,原来没有名字吗?犯得着劳烦哥伦布再取一个新名字???
查阅大量古地图可以发现,“瓜纳哈尼”就是这个岛的名称,根本就不是西方所谓的哥伦布命名的“圣.萨尔瓦多”。
1546年地图 Vniversale
1562年地图 Totivs Orbis Descriptio,图中的“Guanaba”就是“瓜纳哈尼”
1671年地图:Novissima et Accuratissima Totius Americae descriptio per Gerardum a Schagen。在该地图中,此岛名字仍然是“Guanibani(瓜纳哈尼)”,不是什么哥伦布命名的“圣.萨尔瓦多”。
直到1671年,“圣.萨尔瓦多”的名称都未出现,所以哥伦布发现该岛、并以此命名的故事,极有可能只是虚构的。
在《坤舆万国全图》中,“瓜纳哈尼”岛对应的位置是“哇那罕”岛。
将“Guanaban(瓜纳哈尼)”对照传教士的发音,“G”按传教士发音为“[i]”,“b”按传教士发音为“[h]”,由此可知“Guanaban(瓜纳哈尼)”的真实发音其实“哇那罕”,而不是什么“瓜纳哈尼”。
上图“哇那罕”邻近左上方有一个小岛为“哥尼玛”(数字1)。那个“瓦”字多一点,读作“哥”,为方便起见,权称“哥尼玛”。
坤图中的这个1号小岛就是前面图中标注的“1(Guanima)”。
哥伦布的西文名字“Colombo”:“b”按传教士发音“[h]”,所以“Colombo”实发音“Colomho”,“Colo”发音“哥尼”,“mho”发音“玛”。
因此,“Colombo”发音接近“哥尼玛”。若以传教士修改西文发音之后的现代西文字母来说,“Guanaba”和“Colombo”的发音几乎完全相同,因此无法排除“Colombo”从“Guanaba”而来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哥伦布这个名字,实际上有可能是从“哇那罕”岛的名称变音而来。若是如此,就说明所谓“哥伦布”的信息其实明末传教士修改西文发音之后才编造出来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一直以来,哥伦布的真实身份才是个谜,根本无法确定。
何新曾感慨地说过,国人长期以来不了解真实的米利坚。迄今为止,中国主流历史教材,包括学校教材,都是根据米利坚官方话术阐述的花旗国历史,全都是假冒的伪史。
比如,流毒甚广的谎言就是,五月花号一群追求自由的人为了理想和自由来到新大陆建立了美丽新世界的米利坚。
其真实历史是,原始的米利坚是荷兰与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殖民者,还有法国殖民者以血腥方式掠夺、屠杀印第安人,而后在那里建立了殖民地和奴隶制的种植庄园。
独立战争后建立的米利坚,是国际金融公鸡会控制的一个多元性的异教徒国家,而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米利坚大统领宣誓的耶经并不是常见的耶经,而是特殊定制版的公鸡会版耶经。
独立战争中的军事主力,从来不是华盛顿的破破烂烂的本土大陆军,而是拉法耶特统帅的法国志愿军。战争军费由国际金融公鸡会包揽,出资者包括米利坚、法国公鸡会和荷兰公鸡会,财政代理人则是荷兰犹太人哈杨所罗门。
米利坚的首都华盛顿,原名为哥伦布,其设计师是法国公鸡会建筑师朗方,因此特区中心区按照公鸡会符号进行布局。
因此,所谓的哥伦布发现美洲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
发现的前提,应该是当地没有人居住。
当时,美洲没有原住民吗?
当然有。
既然有,那又为什么宣称是哥伦布发现了美洲,为什么不说是印第安人发现了哥伦布?
这一切的背后,表面看到的是耶稣会传教士,而后背藏着的,却是华夏千年级别的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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