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向克双先生、马葵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81%)的高级管理人员向克双先生、马葵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向克双先生、马葵女士提交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向克双先生、马葵女士。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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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数据小数点位误差四舍五入导致。
向克双先生及马葵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参加股权激励计划取得股份(含因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最高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340,4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0.027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认。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最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具体减持期间和减持比例,存在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向克双先生及马葵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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